正義無敵 wrote:
所以....即使我開版第一篇的方式有用....
也因為利益衝突...不會實行.....
承做貸款的是銀行不是政府,銀行是營利事業也是必須賺錢的,
貸放風險銀行會自行評估,房屋政策是政府的責任。
若如您所說限制貸款金額,那當銀行手上有太多存款放不出去時......
這些資金也是需要成本的(付給存款戶利息),這要銀行自己虧損還是要政府補貼?
虧久了銀行是會倒的,政府拿全民的錢去補貼這也不公平,若是強制存款零利息,那對賴利息維生的退休族又該如何交代?所以還是回歸正常的經濟法則才是適當的......
向銀行取得貸款並不是銀行的恩賜,這些貸款戶反而是銀行的衣食父母,銀行獲利來源靠的就是利息收入,將錢存在銀行的人是賺銀行的利息,對銀行來說反而不是老大,這種關係跟一般想法剛好顛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