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買屋前屋主突然加價 你會怎麼辦?

不買+1!
房子何其多,至少我是堅持『屋美人和善』才下手買,
如果我是樓主,奇蒙子不爽我也不買,幹嘛買房子還受氣勒?
反正現金在手 希望無窮 下一間會更好
說的好阿........看屋主會不會回頭囉
民法有下列幾條:
第 三 節 意思表示
第 86 條
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無效。但其情形為相對人所明知者,不在此限。

第 87 條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人。
虛偽意思表示,隱藏他項法律行為者,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

第 88 條

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非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
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若交易上認為重要者,其錯誤,視為意思表示內容之錯誤。

----
按八十六條所述,若您們已經口頭上約定好的話,在民法上而言,就已成立債權債務的關係,(與不動產移轉是兩回事),他不能在您未同意前,就片面提出要增加簽約價金。(當然前提是他也有些法律的常識~不然為這種事就要打官司可能很麻煩也浪費司法資源)。
JACK.PAN wrote:
現金在手希望無窮...(恕刪)

說的真好,能用現金買房子就不必看人臉色。

過了一星期了....來更新一下進度
後來那一間 沒買了
想想也是 一個房子前後搞了這麼久 大概是真的跟我們沒緣!!
結果 緣份就真的來了
隔天又去那個建案閒晃
晃阿晃阿 跟業務聊一聊 他說整個建案只剩下一間了就出清了@.@
後來就去看看,那一間的格局很滿意 也給業務一個目標價
54坪 比原本看的那一間多了快15坪>"<總價也拉高到750左右,超出不少預算
過了兩天 就去給他下定了 前後只有不到三天...
主要是這個業務很不錯 給了我們比目標價略低的價格
雖然總價增多了 但是我們很滿意這每坪單價

我買的區域是基隆 安樂區

接下來 要開始忙裝潢的事了!!


祝各位順心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