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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不願履約保證

剛剛仲介打來說他尚未聯絡上屋主, 要我改到明天再跟屋主一起談.
到底這個賣方是不是假屋主啊, 還是仲介兼屋主???

反正我的斡旋契約是到 8/28 , 我就繼續看看這個仲介還想怎麼硬幺 ~~
就當做個案例分享吧 ~~

其實我猜我出的價格應該有符合賣方心理的價格, 只是關於買賣條件還想爭取,
然而對我一個首次購屋的一般人而言,
堅持要求履約保證是我最卑微的要求,
如果談不攏也只好退回自己的斡旋金了..

唉, 要不是我很喜歡這間房子(因為就在我家斜對面 ),
又何必受這種氣
1. 已經驗屋了嗎?
2. 如果交屋點交才驗屋, 你已付出多少款項呢?
3. 賣方有貸款嗎? 萬一最後點交驗屋才發現問題, 戶都過完了, 賣方貸款也清光了, 怎辦? 上法院打官司嗎? 請小心!!
4. 奇怪的開始, 通常會有奇怪的結束, 一般都是賣方要求履約, 畢竟房子過戶後, 房子所有權就歸買方所有, 後續合約有爭議, 賣方尾款扣住, 要是不幸尾款是最大筆, 賣方要冒的風險不小!!
5. 我覺得賣方缺錢理由不大, 畢竟買賣交易大多一個月就完成, 價金只差一個月就拿得到, 是不需要在意此點, 非常有可能是屋況或是發生過甚事, 或許你可以要求仲介提出屋況調查表, 上面要有賣方簽名, 且最好是簽約前, 就要求驗屋, 點交時再驗一次, 不過驗屋有其困難度, 這也是大多數人不願購買投資裝潢屋, 因為驗屋不易, 風險過大!!

買屋, 三件事, 錢清楚, 產權清楚, 屋況清楚!!



joe13579 wrote:
1. 已經驗屋了嗎?...(恕刪)


現在只是在斡旋期間就已經一堆問題了, 仲介本來要約屋主昨天(8/24)晚上跟我談,
結果改成今天(8/25) , 然而我回家時有經過賣方家, 實際上屋主也在家為何仲介約不到人.

另外請問其他曾經付過斡旋金的大大們,
斡旋金上的承購價款是否可以事後變更?

按理說應該可以變更吧我猜, 如果不行為何仲介一直要我加價?

斡旋未成功前,所有的價金都可以變更!!如果對方還沒有簽合意繼先提出不要履約保證的話,您乾脆就跟仲介是要回斡旋(不買了)或是要求改價金

仲介的目的在讓房子成交,您越喜歡物件,他就越有本錢達到此目的!!因此要心存"買房子是緣分,不要強求"的心態,會比較好(個人慘痛的經驗.....太急於買的結果是....被加了三次價還被仲介用了小手段議完價立即簽約.....但是物件本身還有疑慮與家人的反對,最後只能賠錢毀約)..... 衷心勸樓主,不要被仲介牽的走,凡事都要求慢一點給自己考慮與收集資訊的時間!!
cchong0421 wrote:
然而我回家時有經過賣方家, 實際上屋主也在家為何仲介約不到人...(恕刪)


想當個優秀的仲介就必須要有優秀的表演細胞

相當然爾,仲介唬爛你的成分居高,想透過精神壓力與心理戰來迫使買賣雙方就範

要我的話,既然知道屋主住哪裡,我就會直接與屋主見個面,表達一下意見(不談價錢,只談購買意願)

底價仍然是要有所堅持,直接戳破仲介的面具

等發薪水的上班族
cchong0421 wrote:
現在只是在斡旋期間就...(恕刪)


小心賣方與仲介是同一身份!!

仲介費他要賺, 價差他也要賺, 屋況出現嚴重問題, 急著脫手, 賣方自然希望現金趕緊拿到手, 趕緊過戶點交, 之後就是買方的事, 住進去有問題, 舉證責任就在買方, 官司多年後, 就算勝訴, 賣方雙手一攤, 沒錢, 因為他也是高額貸款的!!

先前一個經驗, 就遇到過上面狀況, 因為賣方高額貸款, 過戶時候就一定要幫對方清償貸款, 結果尾款的比例就變的非常少, 賣方卻還是沒搬離, 也拒絕先行驗屋, 理由是合約中的點交日尚未到期!! 果不其然, 點交當下, 屋況小毛病就出現, 所幸沒甚大毛病, 萬一有大毛病, 也只能扣住少少的尾款, 賣方已經不知去向, 要寄存證信, 都不知道要寄到何處!!

履約保證, 就是為了保障買賣雙方權益, 奇怪的理由, 就破壞此保障, 如果理由連你自己都覺得太奇怪, 就要有風險意識, 買屋是緣份, 不要太強求, 緣份自然也不是非此間不可!!

屋況調查(賣方簽名蓋章), 履約保證, 尾款比例要大, 找雙方信任的代書, 出價條件之一, 要求簽約前驗屋, 如買方有貸款需要, 寫清楚, 如貸款不足(不論何原因)某成數, 立即解約, 仲介費用給付時機點, 必須在完成交易後才給付!!

看屋前, 就應該先講買賣流程確認清楚, 出價簽斡旋要白底黑字將你的條件通通寫進去, 仲介很多, 競爭大, 某仲介不能接受太多條件, 就不需要浪費太多時間!! 一個沒甚服務敬業的精神, 你會想付服務費嗎?

建議先將斡旋金拿回, 考慮你在意的條件後, 仲介是拿錢辦事的服務員, 只要你覺得不可靠, 服務不周到, 都可以不付款, 頂多他們就寄存證信, 那也無所謂, 上法院輸了, 再付款, 有甚差別嗎? 先付錢, 就輸了!!
昨天請仲介邀賣方出來談後, 賣方雖未同意全額交付履保, 但已經同意總成交的九成納入履保,
個人評估賣方之信用狀況應屬正常, 且這一成的風險還是我們能夠承擔的.

所以在昨天已經協調好於8/28 簽訂買賣契約, 不曉得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另外, 因為我從未向銀行申請過支票, 這裡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謝謝大家~~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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