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與室內一同計價: 公設的使用頻率有時候比車位還低, 不知道為什麼, 車位沒人以坪計價, 公設卻可以以坪計價
我認為合理的公設計價方式應該跟車位一樣, 無論多少p應該只能加固定價錢, 舉個例: 有個車位權狀是10p, 另外有個車位權狀是12p, 我們從來不會說
這個12p的車位合理價格應該就是10p的車位1.2倍, 我們一定是現場了解該車位的進出動線與寬廣程度. 來做評定. ex. 台北市, 一個中規中矩坡平車位
就是固定180~200萬, 一個可以停兩部車超極大車位價格不可能到兩倍, 公設也是一樣, 畢竟除了電梯, 公設的空間效用遠遠不及室內, 我認為它的計價應該用加法而不是用乘法.
2. 灌了多少沒法測量: 現在隨便新成屋如果室內30p那幾乎權狀要買到45p才夠, 建商說15p公設, 假設共有100戶, 請問你能真的去量
到底公設是不是1500p?
同樣公設33%, 有的建案就很實在, 健身房交誼聽游泳池都很大, 有的就超小的, 有跟沒有差不多, 你只能覺得公設很虛卻拿建商沒辦法.
無論怎樣建商該拿的一分錢都少不了
除非台北地區整體房價往下修正
不然實坪虛坪的...甘願買甘願受!
不想要公設 那就去買老公寓就好了
高公設是現在趨勢 光是新的建築法
大樓基本公設差不多就要20%了
加一些亂七八糟的設施30%正常
買房子連這些都不考慮進去就買..
坑你是應該 不坑你悲哀

公設比為什麼會越來越高才值得討論!
這些公設用在那裡 在買時應該告知
必且把該部位佔幾坪幾%標示清楚
接下來要不要買就是買家的問題了
而法規要檢討的 應該是減少多餘公設
王國人才 wrote:
有人買房子不問公設比多少就買的嗎?
無論怎樣建商該拿的一分錢都少不了
除非台北地區整體房價往下修正
不然實坪虛坪的...甘願買甘願受!
不想要公設 那就去買老公寓就好了
高公設是現在趨勢 光是新的建築法
大樓基本公設差不多就要20%了
加一些亂七八糟的設施30%正常
買房子連這些都不考慮進去就買..
坑你是應該 不坑你悲哀
公設比為什麼會越來越高才值得討論!
這些公設用在那裡 在買時應該告知
必且把該部位佔幾坪幾%標示清楚
接下來要不要買就是買家的問題了
而法規要檢討的 應該是減少多餘公設
...(恕刪)
問公設比有什麼用?建商現在都是公設要按照實坪算錢?
假如一個建案實坪30坪,公設只有20%就只有36坪,市價50萬一坪就是1800萬。
另外一個建案實坪30坪,公設只有35%就只有40.5坪,市價50萬一坪就是2025萬。
所以建商就按照法定可容許的最大公設蓋,劫取最大的利益。
如果以後你買水果時,1斤100你選了4斤,
結果稱重量時老闆包含套殼、內墊、外殼、紙盒和手提袋再一起稱重量總共5斤500元,
你會不會三條線?




老闆花不到10元成本就強A了你100元。
不管是自用還是送禮,要說4斤水果還是5斤?
當然有阿Q人士會認為套殼、內墊、外殼、紙盒和手提袋都還可以再利用,
所以.................很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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