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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客在樓上改裝套房

arvin0704 wrote:
想請問各位大大,小弟...(恕刪)


不過現在投資客很多都不是職業的
而且通常整棟才會申請
是內改房間 台灣很少人會去申請
所以如果溝通無效
直接去檢舉 絕對是新違建 馬上拆
快去檢舉,我打賭不會拆
就算是沒申請,補申請就好了,花錢找建築師簽證,誰敢說結構不安全?
幾個隔間強對結構根本一點影響都沒有,建築師也樂的簽,爽爽賺

就算是違建,排隊的一大堆,要優先拆的決不是這種室內裝修的違建

請樓主趕快去檢舉,我也想知道結果

maxboss wrote:
管委會有權限制您只能做一戶使用.台北縣市已有多起投資客隔套房,最後被迫停工並恢復成一戶.並限制不可做套房出租


管委會的確有這種權力喔,不過要先經過住戶大會開會通過並留下開會記錄.

如果有住戶違反經勸告不聽,就可寄存證信函了.
我記得兩個星期前新聞看過一個案例,樓上客變.廁所改在樓下臥室上方.結果污水管漏水才讓事件曝光
最後是建商判賠!!有人還記得嗎??
那是因為樓上的污水管向下延伸到樓下的領域,侵犯到樓下的權益,一般套房改建都是用墊高地坪的方式,不會將污水管往下延伸,兩者是不同的
gacia_wang wrote:
有哪一個投資客會依法...(恕刪)

後來開始注意了
幾乎所有的投資客都會合法申請
不要陽台外推
不要影響結構
輕隔間減少載重
申請程序不複雜
困難度也不高
費用也不多

影響鄰居生活品質的部分
倒是沒有相關法規約束
??
看了這麼多發言 投資客真厲害~~~
不過該報的還是要報~~

arran1812 wrote:
想請問maxboss大大,"管委會有權限制您只能做一戶使用.台北縣市已有多起投資客隔套房,最後被迫停工並恢復成一戶.並限制不可做套房出租"
這是管委會做出決議就可以了嗎?!有點不懂只能做一戶使用....,能否解釋詳細一點呢?感謝。


管委會沒有權限無限上綱...死心吧...

除非陽台外推~頂加~或動到主結構...梁柱等等

現在隔間幾乎都用輕隔間,不用水泥磚牆,貴又危險(太重),其實重量都蠻輕

簽證沒那麼容易…何況小投資客。

管委會最大,只是願不願意招惹是非罷了。

大安區師大國中學區就有投資客套房分戶慘遭滑鐵盧…就是管委會強勢、雖然也有合法申請…罪後乖乖打消念頭。

不到最後不要放棄,臥房、餐廳上是廁所真的很難受?

有$能使鬼推墨.........

5 10 15 wrote:
簽證沒那麼容易…何況...(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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