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就再說明一遍好了~
今年6月初我家在永和中正路上某間綠色的房仲(不是x義也不是巢巢)
買了一間頂樓加蓋的中古屋
第一點
屋主刻意隱瞞調解庭之決議
修繕樓下的漏水及頂樓加蓋部分退讓60公分
在斡旋.簽約的當下前屋主及房仲並沒有告知該屋有調解庭之決議尚未解決
前屋主私底下跟我爸說不要讓樓下的住戶知道我們買房子
直到我爸覺得不太對勁
斡旋.簽約~付了兩次的款項不過才兩個多禮拜
又想起之前屋主所提到的"不要讓樓下的住戶知道買房子這件事"
便去詢問了其他住戶
得知有法院協調的決議前屋主並未處理
第二點
仲介並未善盡把關之事實
當我們知道有法院決議未解決時
當天其實已經有立即電話與房仲連絡
約好隔天至房仲相談
就當我問及該仲介
"是否在事前已得知該屋有法院決議未解決"
仲介說
他們也不知道
知道的話怎麼還會接這件案子
(我有錄音存證)
第三點
與仲介相談多次的方案 仲介皆未能有效處理好這件事
六月的第三個禮拜其中一天晚上
約了仲介相談處理方案
我們傾向只要看到合解書即可
也告訴仲介可與樓下的談條件
比如拿一些工程款補貼他 只要他願意合解即可
但過了1~2個禮拜
遲遲未有消息
還要我們主動打電話去問
後來真的忍不住了 直接寄存證信函
過沒幾天就打電話約我們過去了
第四點
對客人咆哮.大吼.看不起年輕人
就在存證信函寄後沒幾天約我們去談
過程中仲介及該店店長都在場
我詢問仲介是否有將前幾天我爸媽所說的方案
告知店長
我承認我的態度可能激動了一些
沒想到換來一陣大吼
"你現在是在質問什麼"
"你爸媽都在場 你怎麼這樣說話"
可是問題是誰先沒把問題處理好才有現在這個狀況
而且我問的是針對問題 並沒有其他的意思
再者
在這過程中幾次來電
打我媽的手機 我媽在忙我代接
沒想到他知道是我接的電話後
就直接跟我說"叫你媽來聽電話"
不知道這位先生是沒搞清楚狀況還是?"
第一 我是屋主 這間房子是我的名字
第二 我也20好幾了 我說的話沒有作用嗎?
給人一種非常不尊重的感覺
以上
若有不清楚的地方 可提出來 我將再說明
謝謝
1.協調,勿單向要求仲介業者OR任何居間協調者代理轉達,應求三方見面坐下來談!你啥子都不必猜!
2.若屋主表明有告知仲介業者而業者不承認或慫恿屋主免註記或告知你<買方>!屋主肯定拍桌子掀他底牌!
3.談判或請求代理務必穩住自己陣腳,咄咄逼人禍連珠砲似的溝通,肯定難辦事!
4.款項付清了嗎?有剩餘款項別付一毛,請估價師姑退縮部份之價值及拆除工錢加上水電修漏金額,直接要求屋主折讓!
5.調解委員會..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法院..
PS.這類先前法院才知的調解"結果".接案子業者很難查證才是!但絕對須負相當的責任!
該業者的協調步調是很糟的,既然你還想利用它調解,暫且不必激怒牠.冷靜分析他是否跳針或與屋主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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