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vin0122 wrote:
我真的不知道你是沒買...(恕刪)
手上沒有錢的人,根本沒辦法買房子,他只能租。所以有房的假設無法成立。也沒辦法比較租或買的差異。
假設有頭期款,每個月也能負擔比房租還多的貸款。他可以選擇租屋或買屋。
選擇租房子的人,這些錢可以留下來,就算失業了,這些省下來的錢夠他付幾十年的房租,怎麼會被趕呢?
但是買房子的人就不一定了,如果拿出頭期款繳完貸款後才失業,不必擔心房租房貸。如果貸款還沒繳完就失業,就必須承擔繳不出貸款房子被法拍的風險。房子被法拍後不保證能拿回頭期款跟比租屋族多繳的貸款。也不一定有錢租房子。
所以貸款族除了付頭期款跟繳貸款,還必須另外準備一筆錢應付失業。租屋族只需要留下頭期款並省下租屋跟貸款間的差額就夠了。
貸款族很明顯比租屋族付出更多成本,卻承擔更多風險。
以上舉例不考慮其他投資,不考慮生活其他支出。純粹針對住房需求的支出,大雄跟技安就搞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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