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不小心差點中了房仲的圈套無法想像路口的那家天天經過,存在多年相安無事的房仲,竟然會如豺狼虎豹的以佈滿圈套的專任約要把我的房子吞下去,現在已經過了兩年,我的房子還是我的,那家直營的房仲,現在還在那裏...一樣每天經過,三不五時看到牠們笑嘻嘻的鞠躬哈腰發傳單..不過現在沒有合約,房仲再也沒有藉口吞我的房子...我們都是差不多時間點中招我選擇錢拿回不繼續與房仲糾纏你因房仲一定要拿到你的錢,而不得不戰到底但也因此得到許多隱藏在黑暗角落的真相加油!讓那些損害你權益的人去牢裡懺悔,讓他們背上應得的犯罪前科,許多年後相信你會對自己勇敢的打這場戰感到驕傲。
lily3682 wrote:讓那些損害你權益的人去牢裡懺悔,...(恕刪) 房仲詐欺的對象是法院,可以說只要有法院存在,委託房仲賣房就非常的不安全。依目前出獄後回籠率高達70%,出獄後應該會做更大,反正被抓了就當成去閉關進修,在裡面懺悔的是如何做事不小心被抓包...先前就有聽過這社會有所謂的合法詐欺,原來指的就是訴訟詐欺,只要能騙過法院,受害人真的會一輩子都討不回來。我個人是覺得房仲的糾紛案件應該是要歸類為刑事案件才對,往後如有職業買方(或許現在已經很多了),幹一大票分錢後出國,被害人怎樣也無法找到證據,被坳死了房仲也頂多帶幾個金紙來上個香...
我也認為該歸為刑事案件畢竟他們就是認為一般民眾沒走過法律也不敢張揚我當時也是選擇拿回錢 不過我是勝訴拿回錢雖然我可以再告對方詐欺 但我收手了 因為對方實在已經不算人類那貪婪的嘴臉 猶如進擊的巨人看到食物一樣醜陋難看
富有族 wrote:我也認為該歸為刑事案...(恕刪) 是的,有時候感覺房仲只是表面上偽裝成買賣房子,但實際幹的是詐騙法院。房仲整天除了打電動以外就在研究判決,藉由判決在摸法官心證,每一則判決幾乎都不放過。這真的是非常難以想像,世界上真的有人是專門在詐騙法院。
wkevinst wrote:所以專任約可以代收訂...(恕刪) 關鍵是在於證人的證詞,只能說透過房仲買賣房子是非常非常的不安全,畢竟房仲公司裡全部的人都是買方,而且證詞一定對屋主非常不利,屋主非常容易被房仲跟買方聯合起來透過法院設計。
lily3682 wrote:之前不小心差點中了房仲的圈套無法想像路口的那家天天經過,存在多年相安無事的房仲,竟然會如豺狼虎豹的以佈滿圈套的專任約要把我的房子吞下去,..(恕刪) 房仲要怎麼把屋主房子吞下去??所以只要不簽專任約,就不會有麻煩嗎??
舊稻草好點火 wrote:奇怪?我越想越不對?...(恕刪) 一般詐騙集團的扛罪小羔羊都有安家費可以拿,反正在社會上也一事無成只會害人而已,不如再苦窯裡好好的向同學(學長)學習,深造過後出來可就不一樣了,再說,沒蹲過苦窯,以後要怎麼當大哥?至於賠償,在苦窯工作也是有薪水,多幾個人進去關,再多關個幾年就還完了。擁有某些特殊人格的人非常適合去從事房仲業,這行利潤夠多,切記,與委託人接觸的房仲只要超過三個人就一定會出問題,就算沒問題房仲也一定會搞到有問題。可以在01上仔細觀察,房仲這行幾乎都是獨來獨往,只有要搞人時才會各就各位團結在一起,而且非常有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