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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釋憲案經大法官不受理!!!


cazando wrote:
好笑,說說犯法了?我...(恕刪)


原來你上網來發表高見都是說說而已啊

就連說說也前後邏輯不一致

說你才是嘴砲喔想一點也不為過

不要說到王家就說人家違法

說到你自己又說法律是規範別人的

好像違法的是就你能做。難怪你自稱為真小人

噢!還記的你說用人頭買房繳不起就倒給銀行。

有沒有違法喔你自己想

到時銀行呆帳有又要納稅人替你負擔啊

還真不知道你是有多守法勒
sean1972 wrote:
噢!還記的你說用人頭買房繳不起就倒給銀行。

有沒有違法喔你自己想

到時銀行呆帳有又要納稅人替你負擔啊

還真不知道你是有多守法勒...(恕刪)


不用想,有甚麼好想,我不是說了如有違法歡迎檢舉提告
你一直嘴砲卻不提告是因為你喜歡當眾表演偽君子那說一套做一套的功夫呢;還是因為沒有證據怕被我反控你誣告?
我想我還是提醒你一下,沒有確實的證據任意指控他人違法可是要承擔誹謗和誣告的刑責的喔
我早就看破你的手腳了啦!就怕你還沒抓到我違法的證據自己就要先冒著違法的風險了,嘴砲哥,哈!

cazando wrote:
不用想,有甚麼好想,...(恕刪)


我有說要告你嗎?瞧你緊張的。

你要怎麼違法你家的事,我才懶的理你。

我只是看不過你一邊摸奶一遍念佛經,

只會批別人不會檢討自己,言行不一,至少找出一些你的可笑言論來讓鄉民了解你是怎樣的人

saaaad wrote:
我可沒說那是同意書因...(恕刪)

根據這份公文,樂揚只要給王家2億,王家就參與都更。
只是樂揚不同意。所以根本就是樂揚在搞鬼,你是這個意思嗎?

提證據前請詳讀所有內容(包括上一頁和下一頁)。

還有,我說了很多次,等文林苑破局,一切恢復原狀,就知道樂揚多早就在搞鬼了。到時王家自然能排除於外<-以上中文看得懂吧!
kuoyuan1 wrote:
根據這份公文,樂揚只...(恕刪)


你要不要回去看看你的原文?

你不就要我提出王家曾說過願意參與都更的文件?

你要怎麼解讀是你家的事情,反正你很會亂解釋也很會臆測嘛

文林苑最好破局最好把王家排除,難得找到這麼好的共通想法

破局當然能把王家畫出,但現在有辦法嗎?

還是某家人根本不想被畫出,在搞一些有的沒的?

這邊有人在談,那邊有人在抗爭?

所以我就說阿,某些人老是拿對祖厝有感情真的想被劃出做論述,根本逃不開那個框框

我不知道你是誰我也不想了解是你是誰拉

話別說的太早,王家的持份土地有誰? 誰上個星期又簽了同意書

你真的很懂?

你不就個半調子在這裡唬唬扯扯? 講的好像真的都知道內行一樣

我鄭重請你別再扯賴家的名子了,你不認識他們請別自己臆測,
他們不就是同意戶?別把他們汙名化,好像他們的過程真的有問題 好像真的是他們的錯一樣


saaaad wrote:
你要不要回去看看你的...(恕刪)

問題是你提出的公文內容就是王家同意用兩億的代價參與都更阿?

還是只要王家簽過同意書,價格就可以隨樂揚亂喊?

白紙黑字的東西都能反悔,蓋房子根本不需要水泥,用臉皮就行了。

還有,我說過現階段不該也不能將王家劃出。缺了王家,文林苑就別蓋了,樂揚、市府、王家、原同意戶及購屋者全輸。
不然你問C大,將王家劃出好不好?
這叫做現實。
在現場抗議的學生恐怕都比你還清楚現況。
saaaad wrote:話別說的太早,王家的持份土地有誰? 誰上個星期又簽了同意書

上述問題你敢回答嗎?
非土地持有人所簽的同意書,竟然有人拿它當寶宣傳。

還有,我就是將事實說出,我有罵過賴先生嗎?
我都說有人教,我也會這麼作,難道我還罵我自己?

你的心態要調整,不是和你的看法不同的人就是敵人。難道每個教你、指正你的老師最後都被你蓋布袋?
kuoyuan1 wrote:
問題是你提出的公文內...(恕刪)


你是莫名其妙你不覺得嗎?

你自己要我提出王家說願意配合都更的證據,我拿出來了

後面是你就自己臆測我的意思,我甚麼都沒說,

你從以前到現在都是拿你自己主觀的意見去臆測別人是要說啥

根本和別人的原意差的很遠

我從沒有拿布袋蓋我老師,更何況是那些自以為是想當別人老師的人,又跟我何關?

我沒說你罵過賴先生(又是你自己臆測),你是否提出事實我會請他家人上來看,但後面接下來別的網友的留言呢?

我只敬告你別當那個起頭者,因為你的發言,別人因此誤解而發出誤解的言論,你也不曾制止,你就很正義?

王家現階段畫出當然不好,大家都輸,我也不知道說過幾次了

王家人要怎麼統合自己的意見,那是他家人的事情,你也不需要這麼激動
saaaad wrote:
你是莫名其妙你不覺得...(恕刪)

同理,你亂提文件,就算你不是這個意思,但接下來的發言呢?
至少我還幫你補充了事實。

至於賴先生未調查王家意願,這是事實,有何不對?

現在的狀況,樂揚和王家都是意氣之爭。不然樂揚給王家兩億買斷,再將分配給王家價值一億一千多萬的房子賣掉,實際上只花了八千多萬,距原來的條件只差一千多萬。
不知道樂揚在堅持些甚麼?不用付利息嗎?

kuoyuan1 wrote:
同理,你亂提文件,就...(恕刪)


我後面都有特別解釋喔

那不是同意書喔

我沒有放任別人繼續亂解讀

王家確實有意願要都更,現在兩邊不就卡在面子?

我一直說不要再跳進祖厝有感情的迷思當中,引導跳進那框框裡,最後搞得大家都輸

樂揚本來就很爛,號稱甚麼10年經驗,狗屁,甚麼辦法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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