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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40年房貸

samcentaur wrote:
你想買房錢不夠所以一...(恕刪)


現在全世界商人幾乎都是弄到讓政府擦屁股

有本識別讓政府擦屁股

Nelson5 wrote:
至於講甚麼日本泡沫因此而起, 或者造成銀行壞帳全民買單, 這都是胡扯)恕刪)


大大您的文章很多都有道理,不過針對這句我很不認同

首先日本沒有因為40年房貸引起泡沬,我PO的文是說剛好日本在提40年房貸的那個時候剛好泡沫
只是剛好和巧合而己,況且日本根本沒有40年房貸,最高是35年

台灣比日本資本雄厚,每個人比日本人拼,所以我說命比較硬,40年房貸或許辦得起來,我是沒有什麼反對不反對幾年的房貸啦,我只不過是想問一下專家,到底房子被法拍後,不足額的部份會如何處理?只是想了解一下罷了

您說銀行壞帳不是全民買單?真的是這樣子嗎?

denny_kf wrote:
如果客觀條件就只能負擔2000萬房子的人, 仍然只買2000萬的房子, 但改成40年, 風險其實沒有增加


當年數拉到40年,豈是金額不變,風險就沒增加
如果你單純到只考慮月付款這個風險因子就說它風險沒增加,未免也.....



denny_kf wrote:
這是什麼邏輯?
那一次付清買不起的東西, 就別肖想用分期付款來買了?


錢多到可以一次付清當然是一次付清就好
如果你要拿分期付款可以買的3C或按摩椅來跟房地產相提並論的話,那還真是.....
日本的長期貸款初衷不是刺激房市, 他是因為當時受薪階級負擔不起正常貸款的每個月應繳金額, 推出來撫平民怨的方案, 時機雖然很巧合, 但並不是日本經濟泡沫的主因, 因為當時過剩資金已經多到還要跑到美國買下哥倫比亞唱片公司, 洛克斐勒大樓, 在1989年的時候, 各項經濟指標都是高點, 整個市場熱絡的狀況根本不需要所謂的刺激購屋專案

台灣和日本一樣, 貸款是看你的金額, 所以如果你因為違約, 繳納不出房貸而被法拍, 扣出法拍金額之後, 你還是必須償付差額, 或者透過協商的方式和銀行協調, 但是請注意, 貸款就是貸款, 會違約的不會只有40年的貸款,往往越短期的貸款越容易產生違約, 像是信用卡消費, 或者工商短期融資的貸款是最容易發生違約的

另外, 我沒說銀行壞帳政府不用買單, 但是這個壞帳不會是只有40年房貸造成的, 任何金融貸款違約都會產生不良資產, 也有可能由政府買單, 但是硬扯說是40年貸款會造成壞帳, 這就是有點瞎掰了




認真過日子 wrote:
大大您的文章很多都有...(恕刪)

認真過日子 wrote:
,我只不過是想問一下專家,到底房子被法拍後,不足額的部份會如何處理?只是想了解一下罷了


不足額會換一張A4的紙回來
通常一般人都稱它叫"債權憑證"
然後再拿這一張A4紙去查債務人財產
看債務人名下哪裡還有東西可以求償
如果沒有
不足額轉呆帳
然後債證收起來做控管,有時效性的問題
現在還有沒有委外我就不太清楚了
如果沒有委外
那就是時間到跟法院換一張"新的A4紙"回來
一直換下去,換到死

這筆呆帳收的回來嗎???
甲慨麥!!

銀行呆帳如果連鎖效應發生
會發生什麼事???
擠兌嗎??
誰出來救??
我想應該不是郭台銘....
Nelson5 wrote:
日本的長期貸款初衷不...(恕刪)


啊~啊~結果是被法拍後還是要還到足額.....>也對啦,欠錢還錢也是理所當然的

這樣子聽起來,我在猜啦....猜啦,現在在高房價付貸款付得很辛苦的人是否可以換約,直接換成40年房貸,讓現有因為貸款繳得喘不過氣的人可以有喘息的機會
---->若可以的話,還真是德政,減輕債權人壓力

這樣子的話,我希望政府要讓現在正在繳貸款的人有優先換約權啦,直接審直接換

小旋風999
大大謝謝您的解說,這樣看起來,最後還是政府來救的意思了

認真過日子 wrote:
啊~啊~結果是被法拍...(恕刪)


其實只要避開炒家區域... 譬如屏東

你要是說建議在這種地方開辦... 銀行馬上 say no

超長房貸提高貸款成數很多弱勢需要....
只要不是在炒家戰區我很贊成

認真過日子 wrote:
啊~啊~結果是被法拍...(恕刪)


基本上,要審核過關,難,這擺明是要讓大伙吃銀行豆腐的~

一定會設很嚴苛的標準,不然就是標的物要很好
我已經強調很多次, 銀行呆帳可能真的和你我有關, 但是銀行呆帳的產生是所有的不良放貸造成的, 40年房貸可能只是其中之一, 而且根據我前面講的, 40年房貸發生違約的機率不會比10年, 15年 30年的房貸高, 當然也遠低於像是信用卡或者工商融資貸款


haa0107 wrote:
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我...(恕刪)

小旋風999 wrote:
錢多到可以一次付清當然是一次付清就好
如果你要拿分期付款可以買的3C或按摩椅來跟房地產相提並論的話,那還真是....(恕刪)


?? 你原來說: "20年房貸你買不起的物件就別肖想用40年來買了",

同樣的物件, 40年房貸每個月要繳的本息比起20的房貸來得少, 所以原本負擔不起的, 改用40年會更負擔不起嗎?
為何人家不能肖想?
你這說法就好像, "你一個月的薪水都買不起一支iphone了, 更別肖想分12期來買了", 不是這樣嗎?
這跟"錢多到可以一次付清當然是一次付清就好"有什麼關係?

不過給你個建議, 如果沒有額外利息要付, 即使你可以一次付清, 但可以分期的話你就儘量利用,
錢, 可以晚出去就不要早出去, 可以早進來就不要晚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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