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chin666666 wrote:
各位版友小妹今天有間...(恕刪)
我大約看了一下...寫的太麻煩了..小弟我看不完.....
總價480萬.已進帳的簽約金40萬+80萬.買方預計貸款150萬......我只需要了解這些!!
但以我常打官司的經驗...
代書作業是有暇紕......但是你如果要告.贏面非常低低低低低...
因..這只能算契約執行暇紕......但不影響.契約最終執行!!!
如果你要告.現在就得告.....你不能等.雙方契約完成後才告...
遇到"事業做很大"的法官...
他就會當庭.開罵..契約不是完成了嗎?你有損失嗎?...
你浪費司法資源.浪費老子吃喝玩樂時間......台灣這種法官肥腸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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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現實面...
你這房子.不是投資客接走的啦!!
所以代書依經驗判斷問題不大.順手就辦了.....進帳的"40萬+80萬"就已經可以負擔違約的風險了....因為總價不高!!!....
不過你說的房仲公司"區經理" .真的是"區域經理"嗎?..你有拿他的名片嗎???.
有.你應該直接向總公司查証哦!!直接區域經理接電話
房仲業爛招一堆....來個自稱"區"經理的人..不是很希奇..."區經理"不是"區域經理".
區域經理的工作:不就是輔導下屬"營業+解決"問題嗎???
哪有.又另闢戰場.要告就來告到處嗆聲的 ""區域經理""...
啊!!是現在太閒...沒事打打官司嗎??.........
其實賣家只是.心臟不夠強.怕被騙!而已!
你區域經理.協調直營店長.簽張"具結保證書"給賣家不就得了
就保證.買方若違約.本公司一定"負責"保證追討賣方合理損失求償..............讓賣方安心不就得了.............反正你們不是一直強調.作業沒問題嗎??
區域經理或督導...應該有能力.解決這類事情阿.......... 職業教育做的不好!!!!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