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系拍狼 wrote:
這有合約保證嗎?保證...(恕刪)
合約是簽20年沒錯 20年後依市價收購
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計算公式
收購價格跟期初的建置成本有很大的關係
期初的建置成本會以政府機關建置太陽能設備的價格做參考(政府標案)
政府標案若有利潤則會有較多廠商投標 得標金額相對會較符合市場行情(假設沒有圍標、綁標)
也就是說 躉購費率 不是誰說了就算
透過市場機制 也不會有超額利潤
再生能源條例在98年通過 相關子法在100年才開始實行電價躉購
太陽能板在民國100年之前 每kw都報價近20萬 經濟部補助一半的設備 發的電都只能自行使用
實施電價躉購之後 才確定了躉購費率 也就是遊戲規則
所以現在太陽能板價格下跌 躉購費率也縮水
這代表裝置太陽能設備並不會有超額利潤 只會有合理的報酬
目前平均資金成本率 5.25%
比現行用電價格高是為鼓勵民眾裝置
每年台電會設定裝置容量 並不會無限制照單全收



farnk9008 wrote:
我是很想裝,但我不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