蘿蔔頭 wrote:
徵收土地會不會是相關單位的公務人員違法犯紀,私受建商聘金的弊案專用管道?..(恕刪)
好像無相關土地交易或炒作的法規可管(例如像股市有健全的內線交易或炒作防範的諸多法規)。
但有知名人物、了解內情的人(淡水籍的市議員、教授、立法委員)提供相關說法(記者會影片或新聞稿),
看起來可信度應該足夠吧?大家來檢驗?
「環評駁回搶救淡海」淡海新市鎮二期環評審查記者會實況記錄20130509
淡海新市鎮二期開發案環評第二次現勘 居民沿路陳情
徵收土地應該依序來, 別太貪心,淡海第一期搞446公頃20多年來空城一片2266,
不做檢討卻自我感覺良好, 又想玩更大的淡海二期1168公頃, 當然易被打槍!
既然國家有規定,就照法規走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