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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內政部"青年安心成家方案"之一問

說真的~這方案搞成這樣,確實有圖利銀行的嫌疑,然後又搞的一身罵名,真的是很沒有智慧的行政團隊
有時間的可以整理一下內容跟蘋果日報聯絡一下...

RickyH wrote:
爛政策..........(恕刪)
看看到時會不會有人說....

意思是叫你2年後就把房子賣掉..活絡市場經濟 !!


真的是每個政策都做一半的 !!
提醒版上各位申請青年安心成家的大大,
拿到核准函後先不要高興太早,
因為您正式向銀行申請貸款後,
各縣市政府每年還是會用『10X年青年安心成家查核規定』進行資格確認,
然後隨時取消您的利息補貼資格並追回補貼。

以小弟慘痛的例子,
小弟是申請99年第二次青年安心成家(申請截止日為11月1日),
拿到新北市政府核准函已經是100年3月30日了(新北市政府給我審了五個月,超出四個月的最長審查期限規定),
而我在101年3月向銀行申貸也都沒問題,
結果10月時收到新北市政府公函,
內容大意是說『我雖然取得合格函,但實際上在99年申請時依據規定應該屬於非合格戶,所以現在要取消我的利息補助』,
結果害的我現在除了要重新跟銀行談利率,先前利息補貼(約七個月)也要還三萬多元(因為未補貼利息的利率是3.1%),
雖然小弟心有不服進行訴願,但訴願的結果想當然爾也是官官相護被駁回,
故請各位大大務必留意...

可能會有人問我,我在送件申請青年安心成家時到底知不知道自己不合格,
我真誠跟各位報告『每個申請人都希望自己是合格的,而且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合不合格』,
畢竟不是每個人對於作業規定以及法律專有名詞都有充分的瞭解,
而審查本來就是縣市政府該做好的事,
如果每個民眾都能在申請前『完全確認』自己符合資格,
那縣市政府就根本不用花四個月來審核了。

抱怨了一堆,
小弟只是沒有辦法接受為何新北市政府審了四個月後通知我是合格戶,
而我向銀行送件時,新北市政府也沒有再審核一次我的資格,
如果是在我貸款時被通知我的資格不符,
我就可以放棄青年安心成家,直接跟銀行貸普通貸款,
結果現在才通知,害我多繳了好幾萬的利息,
而當初審核有誤的承辦人卻一點事也沒有,
搞不好還繼續領他的年終獎金,未來退休搞不好還領得到18%,
真的對政府很失望!
ioiol wrote:
小弟是申請99年第二次青年安心成家(申請截止日為11月1日),
拿到新北市政府核准函已經是100年3月30日了(新北市政府給我審了五個月,超出四個月的最長審查期限規定),
而我在101年3月向銀行申貸也都沒問題,
結果10月時收到新北市政府公函,
內容大意是說『我雖然取得合格函,但實際上在99年申請時依據規定應該屬於非合格戶,所以現在要取消我的利息補助』,..(恕刪)



我不太了解您的敘述??
理論上不是公文下來一年內跟銀行申請都有效嗎??

你的意思是!!核准函上的日期是100/3/30日!但您提出申請的時候是101年3月初???
明明還沒到一年卻被判定不合格??


核准函的日期應該是依照公文上面的字號左邊那個日期為主吧...
一般應該是承辦人員審核相關資料後~才會開始打上日期跟發文字號列印寄發吧..應該不是收到的日期
簡單說來,透過市議員去問的結果,
新北市政府承辦人說當初(99年11月至100年3月)審核我的青年安心成家申請時,
不知道為何沒有向財稅機關取得我或直系親屬的財產狀況,
以致於未發現我的母親(戶籍沒有跟我在一起)有自有住宅,
所以在100年3月底時『誤發』了通知我為合格戶的核准函,

而依據『101年度青年安心成家督導查核計畫』進行查核時,
才發現我的資格在99年申請當時應該屬於不合格戶,
所以現在才要撤銷我從101年申請貸款下來後到現在的利息補貼。

抱歉,如果各位大大還是有看沒有懂,
請莫怪小弟筆禿表達不佳...
<< 母親(戶籍沒有跟我在一起)有自有住宅 >>

這樣就不合格嗎 ??

下面是規定 :
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或申請日前2年內購屋且已辦理貸款
(是戶籍內的直系親屬呀)

你是不是被擺了一道呀 !!



我媽也有自有住宅..我爸也有自有住宅..我現在也是合格呀 !!
難道幾個月後我也會被通知不合格 ???
唉~~
問題就是在於小弟在申請時,小弟自己跟小孩一戶,而小弟的老婆跟小弟的媽媽在同一戶籍,
而小弟一直以為那間房子是在小弟爸爸的名下(小弟爸爸跟小弟亦不同戶籍),
所以才提出青年安心成家申請,

後來拿著市政府公文問律師時,
律師才說我的情形是屬於『申請人配偶之直系姻親有自用住宅』,
所以才不符合大大您貼的『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用住宅或申請日前二年內購屋且已辦理貸款』的作業規定。

小弟寫這篇文的用意只是在提醒各位大大,
如果您像小弟一樣,自己沒有100%先確認自己符合青年安心成家作業規定,
就直接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的話,
就算您拿到合格戶通知函,
還是非常會有機會像小弟一樣,
在您向銀行申請貸款完畢後不久就收到取消補貼的通知,
請各位大大務必小心!

ioiol wrote:
唉~~問題就是在於小...(恕刪)


你的戶籍有點複雜
我跟我老婆直接從爸媽的房子分戶(同一間房子分兩本戶口名簿)
這樣我們夫妻的那一個戶口名簿下就沒有任何人有不動產 就順利申請到了
真的很討厭
明明是101年的方案,卻是用99年度的所得資料
說100年度的所得資料要11月才會下來!!
結果雖然過了,第三年起卻不能用優惠利率
明明家庭收入就在50%分位點下.卻不能使用,感覺真的很嘔!!!

而且今年已經用過新婚去申請了,明年不能再用一次,
只能用育有子女,這不是逼我們要馬上生一個嗎~!!!
是順便鼓勵生育是嘛!!!

再申請的文件或網路上也根本沒強調是會使用99年度的所得資料
真是黑箱作業

真是"無感"應該找個立委開一下記者會吧
我的狀況跟您很像,只是我買房隔週確定老婆懷孕,目前寶寶四個月,我看作業規定是寫因育有子女換屋,如果我前兩年符合,第三年不符合,那這樣第三年還能以「育有子女」重新提出申請嗎?
白雞蛋小姐 wrote:
真的很討厭明明是10...(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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