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時間的可以整理一下內容跟蘋果日報聯絡一下...
RickyH wrote:
爛政策..........(恕刪)
ioiol wrote:
小弟是申請99年第二次青年安心成家(申請截止日為11月1日),
拿到新北市政府核准函已經是100年3月30日了(新北市政府給我審了五個月,超出四個月的最長審查期限規定),
而我在101年3月向銀行申貸也都沒問題,
結果10月時收到新北市政府公函,
內容大意是說『我雖然取得合格函,但實際上在99年申請時依據規定應該屬於非合格戶,所以現在要取消我的利息補助』,..(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