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的小心思我太清楚了,這種人,躲美國,然後跟他妹說,爸媽的公寓給妳,妳照顧爸媽,以後萬華透天也是妳的.
看似好大方,實則公寓和透天這種老破舊的房產,他根本不想碰,怕麻煩,賣也賣不掉,處理太累了.
所以干脆做個順水人情,丟給他妹,還可以解決照顧父母的麻煩事.......以後有什麼問題,也可以怪人.....說
妳什麼都拿了,還不多用點心.......................這種人...........大家真得要小心啊!~~~~~~~~~~~~~~~~~~~














volker88 wrote:
又是邏輯不通...父母住透天,只住一樓,所以廁所,廚房,餐廳,睡房都在一樓? 你再騙啊!~~
有人住透天,是這樣住的嗎? 只住一樓? .....我真得笑噴.......你為了掩護父母要爬樓梯的不孝行為...



volker88 wrote:
看似好大方,實則公寓和透天這種老破舊的房產,他根本不想碰,怕麻煩,賣也賣不掉,處理太累了.
















終結酸民 wrote:
這種我在美國看多了
都是嘴巴說的好聽
什麼財產分給在台灣的兄弟姐妹
等到父母真的嗝屁了
一個個搶著回來爭財產






volker88 wrote:
沒人要租的破舊房子,才不得不租給老人,老人錢也要賺,真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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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是一種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建,採取「只租不售」模式的公共住宅。
核心特點與運作方式只租不賣:
與過去出售型的國民住宅不同,社會住宅的房屋資源可以循環利用,照顧更多有需要的民眾。
取得管道:包含政府直接興建新屋,或是透過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向民間承租空屋再轉租給民眾。
租金較低:租金通常低於一般市場行情。一般戶約為市價的 8 至 9 折,經濟或社會弱勢的優先戶更可享有市價 3 至 7 折的優惠。
弱勢保障:依《住宅法》規定,必須提供至少 40% 以上的比率出租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
租期限制:一般戶通常以 3 年為一期,得續約一次,最長可住 6 年;弱勢身分者最長可延長至 1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