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有族 wrote:我也認為陳小春做的對...(恕刪) 沒錯,房仲自己也說按經驗大部份人遇到這種事都是摸著鼻子認賠了,畢竟房仲很喜歡搞小手段,我就曾經接到無聲電話跟被檢舉搭採光罩,版上跟我一樣遇到類似事件的也是被無聲電話伺候,而上法院面對的是一群房仲的證人作偽證,當然我是必須要有證據證明這些房仲的證人作偽證,房仲經驗豐富大都是異常謹慎,很難從他們口中問出話,跟電視廣告的溫馨房仲實在很難聯想起來。
舊稻草好點火 wrote:檢察官傳了將近10位...(恕刪) 房仲的親阿姨,說有載房仲去店裡退斡旋的那位阿姨。之前房仲是說很多親戚都知道房仲的媽媽要買房子,可是後來只剩下阿姨出來作證。剩下的親戚應該還在隱藏中,房仲很喜歡玩忽然出現的把戲,如沒猜錯應該會出來作證屋主有說過什麼什麼之類。
富有族 wrote:你沒有問他那天他穿什...(恕刪) 那些證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屋主放鴿子違約不賣,其餘過程因為時間太久遠而記憶模糊。房仲常說一句話,人性貪婪險惡,為了利益,有時候連自己的老婆也會因為時間久遠忘記是誰,老闆也會忘記有沒有這位員工,不會忘記的只有屋主放鴿子違約。當然房仲也常講沒遇過這種事,我們公司沒有提告過任何人。
陳小春2525 wrote:那些證人印象最深的就...(恕刪) 事實已經那麼明顯了,為什麼還要在戰下去???醜陋的事實都已經掀出來了,為什麼還要再凹下去???錢真的讓書讀那麼多的人都忘了禮義廉恥???遇到這種狀況只能勇敢面對,希望法官的法眼能看到這些人的行徑,判賠一億元讓他們這些人連老爸老媽的房子都吐出來賠,我想到那一天,或許他們就知道甚麼叫做勇於認錯與悔不當初的真諦.
lily3682 wrote:或許他們就知道甚麼叫做勇於認錯與悔不當初的真諦....(恕刪) 房仲想的是該繼續告甚麼以及寧死也不願被同行笑。這行逼死人頂多就是去上個香包個白包,回頭繼續在辦公室裡吹冷氣打電動。至於認錯?房仲這行沒有這種詞,我想你應該很清楚才是喔。房仲這行是作弊不可恥,可恥的是被抓包,同行都已守口如瓶了還被外行的屋主抓包,面子該往那擺?不如展現氣魄進去坐牢,反正出來還可以繼續當房仲,在裡面也可以認識更多志同道合的詐欺犯。
麥克~~ wrote:我家巷口房仲持續烤肉中.只是dm越來越陽春....(恕刪) 房仲確實喜歡吃重口味的烤肉,就連午餐也常吃烤肉便當,不知是否是這行業平常就喜歡將屋主告上法院烤熟連骨頭都吃下的關係,被告上法院的屋主通常都是急的像熱鍋上的螞蟻,當然房仲一定是加材添油。DM陽春卻辦烤肉宴會代表著有一隻屋主被宰來吃了,今年很好過不用在浪費錢做廣告了。房仲常講:專任約的屋主真是浪費人家的時間,這世間還有法律,所有的事情都會在法院講清楚!開庭完再來辦烤肉宴會慰勞慰勞公司辛苦出庭作證伸張正義的證人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