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king wrote:實30年房貸擺在那裡,又不是逼百姓一定要採用,買房的人也可以自選短年期的方案啊!就算選了30年長期貸款,這中間又不是不能提前攤還,這只是政策提供、增加的選項之一,有何好怨的? 台北現在一坪50萬,明年一坪75萬,其實不是不用30年房貸,是被逼得不得不用年限長一點的房貸.本來10年可以還完的,房價一漲,變成要15年纔還得完.
Edsion wrote:吃這個癢, 吃那個也癢....不要怪人家朝令夕改, 換湯不換藥不管政府朝三暮四端什麼菜, 結果還是一樣有人不滿意最好是免錢啦...(恕刪) 錯了,就算免錢又有人會跳出來講稅賦的問題,什麼債留子孫等等...扯不完。
小旋風999 wrote:我也想不懂房貸要貸到...(恕刪) 租! 三十年後房子還是別人or 別人的後代。貸! 三十年後房子是你的or你的後代。以下為假設,如果令尊當初有貸款房子,那這個房子未來or現在,可能就巳經是你的。(提早過戶給你)如果當時他的觀念是租就好了幹嘛貸款跟樓主一樣,那閣下則是房東的優良續租房客。很多大大也提供了很多寶貴的意見,路是自己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