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obling wrote:
"勸告"只要無法使法官判決違法~~~就是一種合法
這就是社會阿.(恕刪)
對方只要說讓他心生畏懼, 又有錄音錄影 (以現在科技不難), 就成案了
個人推測是樓主會以房屋分割不易, 請求法院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變賣就有很多學問了, 若走拍賣, 又有可能牽扯到圍標, 抵押設定 ......一堆可以操作的手法
原住戶通常不想變賣, 因為住的地方沒了, 這就會變成原住戶最大的弱點
但是這很容易破解, 原住戶隨便找個朋友借個20萬, 然後用他的持份作債權設定. 或是更狠一點, 找 20個朋友, 一人一萬, 做 20個債權設定, 那樓主也很難操作
最壞的是原住戶也不怕搬走, 要賣就來賣, 那樓主就討不到便宜了
P.S. 大家有沒有發現, 會被搞的案子都有個被看上的點 ? 大家猜猜看 ?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