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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戲,報案單在25頁】口袋沒多少錢,我也跳下去買(2nd)房了

william.tsai007 wrote: 對於這個事件 個人提出一些看法

會怎麼判讓檢查官去處理吧,打卡看後續處理情形,以後比照此例辦理。
畢竟他也道歉了,以和為貴吧,搞不好原來他還跟你買過東西(?)
建議可比照鄰樓某大大的作法,要求他捐款給社福團體,節省訴訟成本又可作好事,大家也好下台。
支持樓主
一定要給這種人一個教訓

網路的普及造就很多說話不負責任的人
以經驗來看年齡層大部分是年輕人
年輕氣盛講話常常認為隨便亂放炮不用負責任

之前有看過別人分享
要告的話是先告刑事
刑事告訴會把被告的個人資料全都曝光
再提民事求償!

以前有次也被網友氣到!
也是一個大學生!
已經打算就算要我整天出庭我也要告他讓他有個前科
看他出社會後工作好不好找
後來是他父母帶他來道歉兩次
就和解了
不過他現在應該乖一點了不會亂放炮吧...

iPhone了嗎 wrote:
剛剛有網友來信,給大...(恕刪)
「flyhunk」公然侮辱「iPhone了嗎」??

我賭公然侮辱罪不會成立,最後flyhunk不會有事.....

因為侮辱「iPhone了嗎」有讓真實社會的某某人感覺受辱嗎?

我坦承罵shliou,我完全不會有受辱的感覺....

但罵 chiang 很有可能真的會犯公然侮辱罪,因很多人知道 chiang 是蔣某某的 id....

簡言之.... 「iPhone了嗎」是真實社會的誰?? 這網名與姓名的連結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嗎? 所以罵「iPhone了嗎」,很多人都可以立刻知道罵的是某姓某名嗎?

打卡,等開牌....
我們總以為自己比大多數人聰明,但其實我們就是大多數人。
不曉得會不會成罪,只是想給雙方各一個建議,給唉鳳兄的是:格局決定成就;給飛夯的是:訴訟可以使人成長,選擇和解有時候是種逃避。以上
shliou wrote:「flyhunk」公然侮辱「iPhone

ssiou wrote:
不曉得會不會成罪,只...(恕刪)


哈哈哈
再一次
哈哈哈~~~

不知怎麼地,我像個白痴一樣在電腦前面笑了三分鐘

若要比酸人的功力,我覺得ss大比flyhunk有過之而無不及呀
差別在於一個比較會拿捏尺度,酸人酸到讓人牙癢癢又拿他沒辦法
一流,佩服!

你的這段文字我覺得有講跟沒講差不多
有點給人幸災樂禍的感覺
沒什麼事的話,你還是吃麵看戲就好
萬一一不小心太投入......我話就說到這邊
唉!因為(S)不懂,以為甚麼都懂,所以無法解決問題,請問大大是執業律師,還是司法官?這裡樓歪掉了,就是有太多自以為聰明的人。101年度竹簡字第103號判決
也是,跑太多法院蠻花時間的,但我講的很實在,希望你們雙方都能體會。
iPhone了嗎 wrote: 哈哈哈 再一次 哈哈哈~~~ 不
當年也是有愛嘴的進來我的帖子砲我

搞到我的帖子最後由討論變成砲火綿綿導致被砍帖

記得印象中裡面有個ID有7跟8的

在我帖子直接說我"腦袋是滷肉做的嗎"

後來有網友說那個人在01常常這樣到處挑釁見怪不怪了

我密他請他不要人身攻擊

還嗆我要告去告 我當初想說麻煩就算了

太多人就是想說麻煩就算了

導致01這種風氣變本加厲

看來以後要好好跟樓主看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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