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長眼 wrote:對啊爭執點不是說一般正常人嗎?我是正常一般人啊現在不是在說正常人嗎??? 好,你是一般人,結案就不知道一直在講自己幹嘛2間房是一般人,3間房不是正常人,就是您的論述,知道了,可以不用在說了,對你身家沒興趣!
schizoaffective disorder wrote:我有喔今年租金全部打八折所以? 喔...好棒棒??我家有一棟給共用,另一棟大約也是8折,你真的想比嗎??你真的有算過嗎??單純沒興趣站在道德制高點,但是更不爽看一個"自以為站在道德制高點"的投機者。(你敢下修到4折嗎?? 敢嗎? 就算敢...你我雙方也不過剛好在同個立足點。)(所以...你想想嗆什麼呢?? 嗆自己很偉大?? 最近比較偉大的..我只認同蘇醫師,你..不算什麼。)
其實整個討論包括原PO的文愈來愈像是投資客的訴苦和反討投資客的批判 雙方直球對決了其實原PO的標題..加上幾個字...就更像投資客了努力生活,沒偷沒搶,買第300房怎麼了...犯法了嗎??不犯法..旦銀行本來就沒理由無條件的借任何人錢畢竟當一個人借的過多..真的還不出來時要出面擦屎的人是誰??
Yaude Huang wrote:順序的問題不會先賣房(恕刪) 這樣他怎麼讓別人幫他付房貸當然不能賣囉~~所謂的投資客,不是只限於把房子炒高的那些想要躺著讓別人幫他賺錢的..其實也是.這些人對社會貢獻不大,但卻讓整個國家陷入了國家發展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