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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一點拙見: 房子要有公設,當然會有,但請不要灌在總坪數中,以落實價格透明制

sunyearhuang wrote:  這是你前面提的,我問沒回,請教是什麼巨大彈性與差異...(恕刪)





這是我轉貼別人的文章。
他前後文說的很清楚,如果你不懂,表示你根本不知道我的訴求是什麼
請不用在這邊浪費時間,我其實根本不用回你
陳小強 wrote: 每坪單價 請標示 (...(恕刪)





你一定沒有看完整棟樓,我前面有舉例過公設比怎麼來的,請詳75樓
政府沒有規定公設比,這個數字是建商「做」出來的

lilitean wrote:
每坪單價 請標示 (房屋總價 / 室內面積)
比較可以一眼就看到最重要的資訊,...(恕刪)



房屋總價 / 室內面積
A建案 房屋總價 / 室內面積 一坪售價 25萬/坪
B建案 房屋總價 / 室內面積 一坪售價 40萬/坪

你一眼看出什麼要資訊?
大樓比公寓貴的離譜嗎?
因為公設比不一樣,事實上沒有貴的離譜。它們都是行情價。
你想要搞清楚,就是搞清楚兩案的公設比,然後換算回去。結果又回到原本算法!

Archifragment wrote:
這是我轉貼別人的文章。
他前後文說的很清楚,如果你不懂,表示你根本不知道我的訴求是什麼
請不用在這邊浪費時間,我其實根本不用回你...(恕刪)

我知了!
我只能哈哈幾聲囉!
Archifragment wrote:
台灣有一種東西叫法令適用期,只要改了法規,實施日前就沿用舊法,所以買賣一樣可以有公設,不應該為了原來的法規而停滯不前,當作理由不改的更好,難道下一代都還要接我們這一代的爛攤子?

沒這麼麻煩啦!
單價計算可以新舊適用,要賣的總價不變,不就算法不同吧!
我若要搬家,舊家若有幸賣房子給你,法規沒改,你要用室內坪計算單價,OK!我算給你。
但先說好,總價不變!

對建商也是一樣,不就計看成本加上要賺的毛利。單坪價格看要除主建還是(主建+附建+公設),不就計算機按一按罷了!
差別,在於銷售時,貴或便宜消費者霧沙沙,銷售人員恐得多花口舌解釋,為什麼不同建案,單價差這麼多。

sunyearhuang wrote:
沒這麼麻煩啦!單價...(恕刪)


討論這麼多了 , 要改成實坪計價在台灣我個人覺得不可能(雖然我贊成) ,

實務上出具真正公設比 , 公設比不實(請公正第三方丈量實坪)罰款或無條件退屋可能比較可行

sunyearhuang wrote:
沒這麼麻煩啦!單價...(恕刪)


說穿了,你前面的回覆都是既得利益者的立場
我自己也有購屋,可是我不想為了這點錢站在不合理的立場
這都是你的選擇,我只能尊重你

如果你覺得這不可能,何必在這邊不斷的唱反調?
對我來說,絕對有可能性,只是要改革的路很長

至於房價和利潤,我認為是兩件事,
我的重點是有太多彈性空間可以增加建商的售坪及售價
不是你之前提的利潤計算式,實坪制的想法沒這麼簡單
老實說,我真的很懷疑有些人根本沒有把全樓看完
要不然就是帶著既得利益者的立場,為反而反

也許政府修改法令 將全國土地收歸國有
所有人都只擁有地上權 應該就能落實 實坪實價
公設變成吸引購買的附加價值

或有超級集團有能力購入大片土地(或政府委託BOT)
開發新專賣地上建物的造鎮計劃
所有公設全由集團負責管理規劃以吸引地上建物的購買者
應該也能落實 實坪實價吧

Archifragment wrote:
說穿了,你前面的回...(恕刪)

這棟樓有很多人都把公設以實坪價計和房價,賣價,總價...甚麼利潤,漲跌..賣屋,甚麼的混在一起提...
其實要討論的就不是這些..而是...這個公設比為甚麼要跟實坪綁一起算,一但綁在一起就會變成"混在一起"因為混在一起就能搞東搞西,弄個消費者永遠也弄不清楚的"比例""公式"算法"和偷東偷西的在哪可能你住這房子一輩子你都還無法實際丈量的出來你的幾百萬到底是買了那一塊"公設"有你的份...想當然你賣掉後下一手也只能照你的方式再概括承受...你也沒得利,他也沒得利...實際上就是第一手的建商得利...
Archifragment wrote:
說穿了,你前面的回覆都是既得利益者的立場
我自己也有購屋,可是我不想為了這點錢站在不合理的立場
這都是你的選擇,我只能尊重你

如果你看懂我前面說的,你就知道我真正的意思是:
要房價低,算法不是重點!
覺得建商毛利太高,就討論建商的毛利。
台北的房價太高就討論台北的房價。
用改變單價的算法讓房價跌是緣木求魚!

Archifragment wrote:
如果你覺得這不可能,何必在這邊不斷的唱反調?
對我來說,絕對有可能性,只是要改革的路很長

我沒說不可能喔!現在我就可以公設不計價的方式賣你房子。
我說的是,總價不變,有意義嗎?

Archifragment wrote:
至於房價和利潤,我認為是兩件事,
我的重點是有太多彈性空間可以增加建商的售坪及售價
不是你之前提的利潤計算式,實坪制的想法沒這麼簡單
老實說,我真的很懷疑有些人根本沒有把全樓看完
要不然就是帶著既得利益者的立場,為反而反

這個我也花了幾棟樓回過了!
公設和主建都不是虛坪。說公設是虛坪,那是民粹用語!
所謂虛坪,真正指的是不能使用的空間卻當售坪銷售。
建商有沒有鑽法律漏洞,利用虛坪增加(總)售價。
有!(前面我也說過,有!)
利如假柱就是一例,建商利用假柱(修飾柱,非結構柱)不計入容積卻可以登記售坪。
所以建商就要求建築師多用非必要性的假柱來增加售坪。
這個虛坪漏洞目前法令已經堵起來了。但還有一些如機電空間也有類似的情況...
無論如何,這些所謂的虛坪要靠法令完善來防堵,不是公設不計價就能解決。
因為這些虛坪存在於主建,附建和公設,不是只有公設有虛坪。
看出我的立論主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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