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chris8888 wrote:
1.如果方案沒過,大家吵個屁啊...去~
1.如果方案沒過,大家吵個屁啊??
如果方案過了才真吵個屁咧!木已成舟再來狗吠火車有用嗎!?
2.如果有通過~到底有幾個有能力買房的年輕人會來用這40年房貸??
真的是沒幾個人也就算了,但在下觀察到的是增加許多因40年房貸單一因素,
而自以為有能力買房的年輕人...
3.假設是個辛苦的年輕人,正好符合上述條件,以現在大環境來看,有幾個“有種”超額去買能力以外的房??銀行會過件嗎??
在下在X作X庫工作的朋友跟我講,她手上至少就有5件案子就被要求「暫緩」審核程序,或是"萬一後悔"
辦理撤銷申請的"可能性",因為若是將來"政策改變",申請人都想"換大一點或區段不同"的物件!
據我朋友判斷,這些原本申請20年房貸的案子基本上核貸不成問題,現在劉部長一句話就觀望了...
至於過件問題後補。
4.再來,有錢一點的人,想辦~也壓根不適用這類的政策,那又被排除了~
怎麼不適用!?您曉不曉得黑道和不肖仲介光是"代辦"人頭業務就賺翻了!?"這類政策"讓他們
可以用相同的金額多炒將近一倍的物件!
5.真正有錢的人,他只用現金交易,貸款??什麼東東啊!!去~
您可以去問問房仲與代銷業者,付現的比例有沒有超過十趴!除非有極優惠的折扣成數,
有錢的客戶基於財務規劃與稅務方面之因素,現行利率又這麼低,哪個笨蛋要付現啊!?
至於過件(核貸)的問題:"書面上"的財務與資格審核...講難聽點是表面文章,
銀行最在意的是申請人物件本身的"條件"...銀行基於保障債權的立場,
是會核貸「個人條件好,物件差」,還是「個人條件稍有問題,物件好」的申貸案?
這種"物件導向"的例子太多了,甚至聽來非常離譜的案子都有...
反正銀行心裡盤算的是:就算貸款人繳不出房貸,把債權標的物收回來至少不要賠,可能還賺咧!
最後,請您稍安勿躁...您如此理直氣壯地嗆別人...您辛苦,別人存在銀行的血汗錢就該給您用嗎?
畢竟美國、日本以及歐債危機,或多或少都跟房地產有關,沒有完整評估與配套讓存款人放心,
整天亂放話缺乏政策一致性,頭痛醫腳,腳痛醫頭,鄉民出來砲轟也不為過吧!?
我想大多數鄉民都支持"居住正義",更不反對年輕人有個自己的窩,
但是劉部長其他的該做不做,反而突然丟出在國外已經證明血流成河的政策風向球,實在可惡!
請您付出點耐性,督促政府提出完整的解決方案,反正只要能把總成本降低,
不論房貸的年限是多久,對您也是相對有利的,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