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塔 wrote:
實務上地政送件
快一點隔天下午就可以看到名字已經換了(送件有號碼所以可以查詢)
沒什麼問題的話,領權狀就2.3天...(恕刪)
感謝 娜塔 大大的詳細說明.
之前研究了幾家履約保證公司.
我覺得,房屋買賣的履約保障, 台灣目前竟然還做不到產權與價金的雙向確保(就是,我交了錢,就必須拿到產權. 我過戶了產權,就必須拿到錢),實在是落伍.
改善之道,就是完善 履約保證. 所有的交易,都要透過履保. 同時,買賣雙方的風險,也都是履保公司要承擔.(指保障產權與價金,不包括物之瑕疵),這樣,縱使賣方簽約時,就交付所有權狀及印鑑證明,也不擔心拿不到錢. 特約代書出問題,履保公司要承擔.這樣,履保費用,縱使從現行萬分之六, 調漲為 萬分之九.我覺得也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