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jk0816 wrote:有本事就來一個:零利率三十年分期繳納 這樣政府要貼利息是不對的. 一成信貸利息對年輕人來說是額外負擔, "應該是40年房貸, 30年寬限期啊", 這樣大家只要繳利息就好, 活太久快到30年的, 趕快賣了去鄉下, 反正這種搞法, 房價是不會跌的, 人人都是租得起就買得起(買==付利息). 如果30年內就掛了, 房子甩給銀行剛剛好.正常付息, 政府零貼款, 房市熱絡, GDP有救了, 年輕人反正沒打算傳給下一代(都不生了).內政部要研議30年寬限期才是對的PS. 補充一點, 誰知道30年後誰執政, 沒有活人接房子, 只要6年內雙贏就好
反正風向不對就說這是正在研擬的政策然後裝作沒事乾脆由公營行庫放款九成另外加一成的個人信貸這樣只要簽名,就可入住新房,完全零首付,連頭款都不需要學生一畢業就能買, 不要再說買不起房另外加送寬限期,先讓年輕人輕鬆住兩年兩年一到,保證公營行庫轉貸加寬限期使用,次數最高10次內政部千萬不要抄襲我的想法,這是有版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