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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5更新,最高法院刑事判決,本案結束,感謝網友長期鼓勵支持。

我講我的狀況

像我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人死皮賴臉,萬夫莫敵


以上第二句是我發明的,主要是針對我的自述
舊稻草好點火 wrote:
精心計畫的想搞賣方

很會講很會嗆

到了法庭就是會裝聾作啞

難道這行業不能有清流的人...(恕刪)


要改成精心計畫的騙法院...
目前尚未發現證人的蹤影,應該還在隱藏當中隨時準備突擊作證!
反正最多也只是關幾年而已,出來後還是可以繼續當房仲阿,只是菊花會大了點!
至於清流之類的...,其實房仲的店頭裡都有擺設類似招牌啦!


麥克~~ wrote:
一點都不給力..版上...(恕刪)


房仲很愛玩伏擊作證,平常是看不到那些檯面下的人。

Johnny_depp wrote:
我講我的狀況像我人不...(恕刪)


法官對於一般人被詐欺大都認為是自己疏忽做事不夠謹慎,因此對於詐欺犯判刑不會很重。
但這次是法官自己被騙,就不知作何感想了。
下次開庭精彩了。

如果監牢裡犯人太多

犯人沒地方.太擠

產生衛生及管理的困難

事實上想吃免錢飯的應該是有

犯人懼怕被關
除了否認犯行
就是要準備好賠償金

至於找偽證只是在浪費時間
終多加一條罪
很容易被人看穿











舊稻草好點火 wrote:
事實上想吃免錢飯的應該是有...(恕刪)


這時機確實非常多人想吃免錢飯,而且非常多的人關出來後發現工作太累還會選擇再進去關,監獄算是國家給予這種人的一個安身之處。
如果深入了解房仲這行,會發現到一塊兩塊對他們而言是非常大的數目,會搞這種一般詐欺犯也懶的幹的事可以理解。
許多大企業在錄用員工時都會先徵信過,有前科的就直接刷掉不用,畢竟老闆跟這種人搞一定輸,也沒那個精神整天提防。
但房仲公司大概也只有非常少數幾間會在錄用員工時會要求要良民證,其它的就...當作是給予更生人的就業機會吧。
不過就算有前科的房仲老闆,錄用員工時也是想要沒前科的,尤其是有底薪的員工。



不知道房仲人員是否有吸毒的
如果各位有看過的話
我是看過有眼睛紅紅的疑似拉k

收假後的上班日
也能看出端倪

抽大麻的也只能號稱是抽雪茄


老蟲於施用毒品在用量上自我節制得宜
因毒品很難戒治的
也僅能偶而施用一下

不被人家發現又能自我控制 天賦異稟的 大有人在
吸食的前科 一般人也無從查起

房仲施用毒品比例應該很少
多關心身邊的的同事
反正抓到也沒賞金








舊稻草好點火 wrote:
房仲施用毒品比例應該很少...(恕刪)


房仲吸毒確實很少見,因為必須上法院作證,如果胡言亂語就糟了,我想房仲老闆應該不會用吸毒的人。
房仲比較常見的是站在公司門口或者坐在機車上抽菸,也是真的因為過的太爽了,現在很多房仲老闆要跟員工抽靠行費了,有付出才會努力出庭作證賺回來,當然出包了公司也比較容易撇清關係。
我個人是感覺房仲常站在公司門口抽菸是不是在嚇人用的?被A的屋主看到這樣就不敢上門了?
請教大大

你案件進行如何?

是否已被假人證糾纏而陷膠著

還是進行順利只是需要時間

如果攸關機密

別說






頂一

舊稻草好點火 wrote:
請教大大你案件進行如...(恕刪)


剛去閱卷回來,發現對造請新的律師寫的辯護意旨狀真是太神奇了,竟然說檢察官恐嚇吳宗益要抓去關耶。
等等再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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