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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知道公設為什麼要買家買單嗎?

所謂沒差的意思是都可以處理,但是如果有比較好的為什麼要選比較不好的?如果可以選,我當然選現在的方式,如果真的變成你們要的方式,那也只好去適應,不可能說用現在的方式,我的日子比你好過,變了另一個方式之後,就變成你的日子比我好過,反之亦然。
好吧!為什麼現在的方式比較好,我舉個例,A案總價1000萬,公設25%,B案總價也1000萬,公設30%,C案總價也1000萬,公設35%,你很清楚你買的公設佔多少,公設有那些建商也都會跟你說,你也可以很清楚的換算主建與附屬建每坪的單價多少,但如果換成另一個方式,A案總價1000萬買實坪45坪,B案總價也1000萬買實坪50坪,C案總價也1000萬買實坪55坪,請問A案比較貴的原因是因為實坪的單價比較高,還是因為該案的公設比較多呢?你搞的清楚嗎?你喜歡外國人的方式,這就是外國人的方式,資訊更不透明,建商更好在裡面動手腳,到底是誰在幫建商?不言而喻。
nszaa wrote:
所謂沒差的意思是都可以處理,但是如果有比較好的為什麼要選比較不好的?如果可以選,我當然選現在的方式,如果真的變成你們要的方式,那也只好去適應,不可能說用現在的方式,我的日子比你好過,變了另一個方式之後,就變成你的日子比我好過,反之亦然。
好吧!為什麼現在的方式比較好,我舉個例,A案總價1000萬,公設25%,B案總價也1000萬,公設30%,C案總價也1000萬,公設35%,你很清楚你買的公設佔多少,公設有那些建商也都會跟你說,你也可以很清楚的換算主建與附屬建每坪的單價多少,但如果換成另一個方式,A案總價1000萬買實坪45坪,B案總價也1000萬買實坪50坪,C案總價也1000萬買實坪55坪,請問A案比較貴的原因是因為實坪的單價比較高,還是因為該案的公設比較多呢?你搞的清楚嗎?你喜歡外國人的方式,這就是外國人的方式,資訊更不透明,建商更好在裡面動手腳,到底是誰在幫建商?不言而喻。

以前就提過了:也可以繼續修法改成「附屬建物及公設可登記但不計價」
這樣喜歡看"明細"的人,還是有明細可看啊

拿根本不是理由的理由來當藉口,說穿了就是想維護既得利益
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混在一起的作法就跟最近的大統"混油"事件沒什麼兩樣
幫建商的立場真是明顯啊!
蝦米爸爸 wrote:
以前就提過了:也可以繼續修法改成「附屬


那你也蠻無聊的,我一間房賣你1000萬,主建30坪,附屬建5坪,公設15坪,你愛怎麼算你自己去算吧!我管你附屬建和公設要不要計價,你爽計價你就計,你不爽計價你就不要計,誰理你啊!政府會管你公設有沒有計價嗎?不會嗎,政府只問你總價買多少,賣房給你的人會因為公設要不要計價,就便宜賣給你嗎?不會嗎,賣房給你的人只會告訴你他總價要賣多少,誰管你公設要不要計價啊,不要這麼無聊好嗎?
nszaa wrote:
但是您真的只需要給我A和B的總價就可以了,這樣我就可以很清楚我要選那一個了。千萬不要給我一堆房間多少錢,陽臺多少錢,雨遮多少錢,廁所多少錢,……真的不要,我說真的,千萬不要,不然我頭可能會爆炸。

之前說,不用給太詳細,簡單就好,不然頭會爆炸。
現在說,用實坪計價會不夠詳細,要現行虛坪的算法才會詳細。

其實詳不詳細,跟哪種計價法沒關係,採實坪計價也可以把公設和附屬建物一併登記(但不計價)。
如果某建案換算下來的實坪單價較高,建商也是會列出有哪些公設,以說服買家較高的單價是有原因的。

老是用不是理由的理由來混淆大眾,要不被懷疑是建商的利益共同體也很難!
nszaa wrote:
那你也蠻無聊的,我一間房賣你1000萬,主建30坪,附屬建5坪,公設15坪,你愛怎麼算你自己去算吧!我管你附屬建和公設要不要計價,你爽計價你就計,你不爽計價你就不要計,誰理你啊!政府會管你公設有沒有計價嗎?不會嗎,政府只問你總價買多少,賣房給你的人會因為公設要不要計價,就便宜賣給你嗎?不會嗎,賣房給你的人只會告訴你他總價要賣多少,誰管你公設要不要計價,不要這麼無聊好嗎?

之前提過了:
即使同一地區,每一棟房子的公設比也不一樣,用實坪去算(去比價)才比較簡單明瞭!

當然改變了計價方式之後,建商的思維可能也被迫改變:
因公設的錢要攤到實坪去,所以在符合法規的前提下,公設比盡可能降低,以免實坪單價看起來太高。

這樣的改變對小老百姓有利,對建商不利,所以可以想見建商的擁護者一定找盡藉口反對!

大家看到了,果然有人拼命找藉口反對採實坪計價。
我家以前跟建商打過交道,深知建商可以用實坪/虛坪來混淆小老百姓、玩弄小老百姓

有人嘴巴講哪種計價方式都沒差,若真的沒差就不用大費周章的跟人辯論
甚至還語帶挑釁的說別人無聊!
既然花了這麼多功夫想要維護原本的虛坪計價方式,正代表實坪計價會影響到原利益

蝦米爸爸 wrote:
之前提過了:
即使同一地區,每一棟房子


只要你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你開心就好,該說的我差不多都說完了,如果還有其他搞不楚清的人,只好請妳們自己好自為之了,我真的幫不了你了。
nszaa wrote:
只要你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你開心就好,該說的我差不多都說完了,如果還有其他搞不楚清的人,只好請妳們自己好自為之了,我真的幫不了你了。

你只幫你自己的利益才是真的!

只是小小呼籲一下採實坪計價,就可以讓你這麼不開心
萬一有天政府迫於民意壓力,修改房價一律以實坪計算時,你不就開心死了?

我的房子是要自住的,甚至以後可能還要換屋(買更大的房子)
若是採實坪計價,可以降低[買到公設灌太多水的房子]的機率
但有人是想要賣房子的,若改成實坪計價,飆升的單價會影響賣相,看來好緊張喔
抱歉,剛剛只談到政府還有一般要賣房的大眾,沒有提到建商,容我再補充一下建商的部分,免得有些人還在這部分搞不清楚,其實建商也是一樣,他要賣你房子,也是先出來一個總價,總價要賣你多少才是重點,總價出來後,他會再去換算每坪的單價給你[作為參考],現在的習慣是公設要計價,他就把總價攤入公設,萬一將來的習慣真的改變成公設不計價,那他就把總價全部攤到主建裡面去,對,看起來單價變高了,但變高就變高,又怎樣反正所有人都變高了,變高後將來投資客轉手的漲幅是不是就會變小,不會,因為我說過了,賣房的人(含投資客)只會看總價他想要賣多少,總價他想要賺多少,他才不會管換算回來的單價漲幅是多少累,單價都是事後大家在自爽與自哀用的。好吧!就這樣嘍。
nszaa wrote:
抱歉,剛剛只談到政府還有一般要賣房的大眾,沒有提到建商,容我再補充一下建商的部分,免得有些人還在這部分搞不清楚,其實建商也是一樣,他要賣你房子,也是先出來一個總價,總價要賣你多少才是重點,總價出來後,他會再去換算每坪的單價給你[作為參考],現在的習慣是公設要計價,他就把總價攤入公設,萬一將來的習慣真的改變成公設不計價,那他就把總價全部攤到主建裡面去,對,看起來單價變高了,但變高就變高,又怎樣反正所有人都變高了,變高後將來投資客轉手的漲幅是不是就會變小,不會,因為我說過了,賣房的人(含投資客)只會看總價他想要賣多少,總價他想要賺多少,他才不會管換算回來的單價漲幅是多少累,單價都是事後大家在自爽與自哀用的。好吧!就這樣嘍

請告訴大家即使是台北市:
哪一個區域的建築物,不用方圓十里,抓個方圓一里就好,所有建築物的公設比都一樣?

透天厝、公寓、大廈.....的公設比都不一樣
即使是大廈,有的公設比較低、有的公設比較高
換算成實坪後,絕對有差異!
01越來越盛行抹黑了
當立場不同時,就把對方抹黑成建商或是共同利益者
這樣真的代表你比較正義嗎?個人看來是相反的
反而給人感覺你是因為沒有道理,只會抹黑

nszaa說到一個重點:
"其實建商也是一樣,他要賣你房子,也是先出來一個總價,總價要賣你多少才是重點,總價出來後,他會再去換算每坪的單價給你[作為參考]"

這才是真的有去買過或是看過房子的
而一直在鬼打牆,說公設應不應該計價,實坪虛坪的
只能說,建議你實際去找個建案問看看吧
用鍵盤買房

說到計價方式,印象中公設部份,這幾年政府已經有訂了一些規則,
google了一下,找到SWAY的一篇文章,截取如下:
政府規定須要拆分計算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
又說附屬建物跟共有部分不可比主建物還貴,
所以業者腦筋動得快,約定總價後再拆開算,
拉高主建物價格,降低附屬建物跟共有部分,算出一樣總價的合約內容。

所以,結論還是一樣,不管怎麼定,最後還是看總價

另外,蝦米爸爸提到:
"若是採實坪計價,可以降低[買到公設灌太多水的房子]的機率"
個人看了,真的是只有搖頭
如果蝦米爸爸你這麼容易買到公設灌太多水的房子,那我真的沒辦法救你
公設比都已經寫得清清處處在那邊,買屋要花這麼多錢的大事
你難道沒辦法自己去算一下,扣掉公設後,你買的"實坪"是多少?

從你的發言,可以看到,其實你會算阿
都知道如果公設比是30%,那50坪的房屋,實際居住就是35坪
這麼簡單的算數,你還會被騙?會買到公設灌太多水的房子?
這邏輯一點都不通耶

其實不管是實坪計價還是現行的計價方式
重點是,要把細項列出來
否則,若改為實坪計價,但完全不列出公設,還是會出現一堆問題
例:
A:實坪35坪,每坪57.2萬(應該要寫總價的,但就依你的邏輯,寫每坪多少元)
B:實坪40坪,每坪50萬
乍看,當然是B便宜,所以買B?

但買了才發現,B因為便宜,沒公設,也沒警衛室,沒中庭,電梯只有一部
連擺冷氣的雨遮都沒有,工作陽台也沒有

而A呢,有中庭,有健身房,電梯3部,有交誼廳,雨遮陽台都有

以上這些問題,是改成實坪登錄就可以解決嗎?
又回到原點,重點在於:應該要把這些"公設"給列出來
而不是鑽牛角尖的在那堅持到底應該是實坪計價還是虛坪計價

若真要堅持,其實也很簡單阿
你去看房時,自己帶個計算機,當公設是35%時,你直接把坪數x35%,再用總價去除
你自己就能得到實坪一坪多少錢了
然後,和其他建案比時,你也用同樣的計算方式,這不是很容易嗎?
這麼簡單的東西,明明自己可以做到的,還等政府去立法?
我想,你可能有得等了,求人不如求己

另外,建議你以身做則,從自身開始做起
如果你有房要賣,就用實坪計價去貼廣告
或是你的父母親友要賣房子,你也可以去請他們用實坪多少錢方式來賣
所有的改變,都是從微小的地方開始
說不定你這樣做,能帶動風潮,這樣,就能達成你的目標了
雖然,我還是覺得這樣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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