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6517 wrote:都更最讓人詬病就是你這種觀點如果私人財產權都不能確保的話 誰還敢住在台灣按你的邏輯 辦個全民公投 我們馬上可以把郭台銘等富豪的財產分掉 你認為在台灣社會這樣的公投或立法會通過嗎? 或許您比較適合其他的政治制度吧...
john6517 wrote:慈濟蓋醫院造橋鋪路時 也要發包的 這個包商也是賺錢的 重點是慈濟不賺錢 慈濟不以賺錢為目的(恕刪) 錯了歐慈濟還是要增進祂的資產和動能,某些經營還是要賺錢...然後才能做祂認同的慈善工作雖是如此,我還是尊敬慈濟我覺得你在侮辱慈濟也在誤導公權和私權的分界,如果其中一權可以完全推翻另一權;通常不是好制度特別地,又故意誤導成1:36的小比例事實上:一個醜陋的環境,絕非1:36的危害公共利益,這當中更包含無限貪欲+偽正義
差別應該是在於...自己整建要先從自己口袋裡掏出一大筆錢交給建商以合建方式進行建商會先幫你出那一大筆錢當然利潤也是得跟建商分另外自組更新會的困難在於民眾對於法令與相關資訊取得明顯不足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最大的門檻應該還是$$$$試想好不容易繳完的房貸現在因為房子老了需要整建得再去跟銀行貸一筆錢又開始負債的日子雖然房子蓋好一般都是會增值但是當你已經七八十歲了你會選擇花費精神體力搞一個不見得會看到的夢還是維持現狀?如果真的那麼容易都更這條路就不會這麼難推了...herb16899 wrote:為什麼要都更?這問題...(恕刪)
老老人家 wrote:說的好!那蓋堤防保護...(恕刪) 說得好,那文林苑蓋好也不用請警衛了,叫警察來坐警衛室好了,因為是保護這96戶的安全,照你說法,這也是公益是吧!那政府補助我2ooo萬買個房子,我房屋稅每年多繳2萬,政府稅收是增加了,可你認為這是公益?重點在"排他性"堤防是公共建設,文林苑是私宅,怎麼相提並論?
sean1972 wrote:說得好,那文林苑蓋好...(恕刪) 重點在"排他性"堤防是公共建設,文林苑是私宅,怎麼相提並論?您說的對! 每一項公共建設都有排他性,資源如何配置,大學問,小的也不知道!至於警衛嗎? 哪一天因社會安全的需要,搞不好大樓警衛都由政府聘請!警察不就是保護私人嗎? 小的樓下就有警察巡邏簽到箱!"公益"是會變的,您看了小的舉例,您認為公益的定義應如何下呢?
TONY-17 wrote:錯了歐慈濟還是要增進祂的資產和動能,某些經營還是要賺錢...然後才能做祂認同的慈善工作 慈濟是一個不以獲利為目的之慈善團體 而建商不是慈善團體是做公益 而建商是營私利TONY-17 wrote:也在誤導公權和私權的分界,如果其中一權可以完全推翻另一權;通常不是好制度特別地,又故意誤導成1:36的小比例事實上:一個醜陋的環境,絕非1:36的危害公共利益,這當中更包含無限貪慾+偽正義 你寫得可能不夠清楚 我看不太懂不過有一點 何者為"無限貪慾+偽正義"? 這是大家可以討論的
無樂不做天行者 wrote:你認為在台灣社會這樣的公投或立法會通過嗎? 或許您比較適合其他的政治制度吧... 我只是打個比方 藉以凸顯民主不是單純少數服從多數 還有其他的價值 大家可以討論的請不要動不動就涉及個人的批判 就算我意見和你不同 你也不用趕我走吧
老老人家 wrote:您只說對了一半,慈濟是一個慈善團體,做的是慈善,不是公益! 前文我都引用百度百科做了"公益"的進一步解釋 反觀你老老人家 你說理的根據在哪裡不要再失焦了我的看法是 都更不是做公益 都更程序從頭到尾都是錢錢錢都更過程建商能喬定各方 將利益最大化 那是他本事 我個人也沒意見 但是不要舉著公益的大旗 行私利之鑽營說句難聽的 不要當婊子 又想立牌坊
john6517 wrote:前文我都引用百度百科...(恕刪) 好了,小的說說小的自己對"公益"之定義,有錯或不周全請您指教!還是用前面的例子您說架橋是不是公益? 應該是吧!政府跟前面舉例的小河邊100戶人家說,要在河上蓋座橋,因此要徵收一些地.住民問:為何要蓋橋?政府說:要讓不特定人通行便利阿!住民說:河對岸是不毛之地,杳無人煙,這邊根本就沒人要過去!政府:.....您說這個架橋是不是公益?當然不是!為甚麼不是?因沒人需要!所以"公益"有個要件,就是公眾(不特定人)需要!小的對"公益"的定義如下:凡因應公眾需要,而產生的相對應行為,這個行為就是"公益"行為!當然裡面還有很多學問,甚麼需要?心理上,物質上,情緒上,避免危害上,.....太多了!大家的需要都一樣嗎? 天龍國人需要和雲林縣人一樣嗎? 馬祖人需要和台灣本島人一樣嗎?甚麼是公眾? 80%的天龍國人算不算公眾? 小河邊的100人算不算公眾?.....那麼都更是不是公眾的需要?是不是公益? 您不要再說既使為了公益也不能侵犯私人權益,侵犯的例子太多了,太容易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