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罐子 wrote:
J大你好~小弟前天剛...(恕刪)
我看屋也是,仲介告知有人出520w,屋主不賣,因為他要拿548w
後來我二星期不找仲介,直到他前幾天打來(我一開始是出450w,連理都不理我)。
告知我會再加價到多少呢?我說500w,要談不談隨便,我沒差,後來仲介說這二天簽要約給訂金,他要用500w去談,誰知之前是不是有人出520w?我想那也是騙我,就要仲介要談了,表示價差不大了!
我還在評估!還沒決定要談!
operatorm wrote:
現在都流行一屋多賣,就是多位不同店仲介去向賣方簽一般簽/只有(投資客)賣方聯絡管道+key,
任何簽都沒有。所謂的1店上市/線,百店連賣也是這種精神。
所謂仲介手裏拿的契約都是保障仲介,賣/賣雙方要學會下但書,保障自己。
不肯讓你在任何仲介契約裏下但書的仲介,則不需理會,出了事絕對不會保障消費者。
精明的買方斡旋金只簽10萬本票。但書:斡旋/買賣不成立則本票失效/附註失效日期。
本票正本自留,影本留仲介。
買方說詞....抱歉,我跟你仲介這輩子沒成交過,所以....先小人後君子.....
或買方簽訂要約書後,要約書也可下但書:銀行房貸未達購買價8成,本件買賣無效不成立。
仲介確定已有買方要買,再向賣方出具買方要約書補簽賣方14天短期專簽(日期陷阱請自動迴避)
,再向買方回覆,撮合雙方交易金額領酬庸%。
當過房屋/土地仲介被買/賣方糟塌的我,去練個3~4年就看出來買/賣/仲介3方角力戰。
很有趣,也很累。一切都是買空賣空心理戰。
仲介一句名言:戲棚下站久了,舞台就是你的。
然而每個人要站多久才會有自己舞台呢,還是戲棚垮台了但你還在撐?
每當市場上瀰漫詭譎氣氛,大家都沒錢時。然而,2012今年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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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要買房就直接去調房屋謄本(測量成果圖)/地籍圖/土地謄本(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然而所謂的陷阱/物件4大法定權利從這5份文件都可80%審視出來。先排除有瑕疵/嚴重瑕疵物件。
其餘是物件現況(有無嫌惡設施/台電電箱塔/棺材店/風水方位/凶宅/棟距/漏水壁癌排最後)。
當然參考價格請私立銀行放款部透過其銀行區域聯合中心先行估價過。(前輩有提,略..)
確認後可直接找屋主/地主談,最快最有誠意。
談條件過程中就得知其人格特質。賊一點的寧可不成交。(一直拉高價格/細節不談。)
倘若沒誠意,只會浪費彼此時間/就算有陷阱也會深陷泥濘,買屋賣屋是講求緣份的。
一個要賣高/一個要買低。也別期待談1次就能成交,價格心理戰談/耗個半年跑不掉。
殺價大家都要殺,但是要殺的有同理心/有技巧/殺的讓賣方心服口服卻不容易。
買方倘若沒對物件多做功課,亂殺一通,只會讓賣方反感再反感,更何況是情緒性的殺價。
一開口就跟對方說,我有誠意想跟您買賣物件,彼此都省賣4%買2%仲介費,只差一個成交好價格。
價錢談妥了,先簽個買賣草約,重點列一列,那怕是一張A4紙也行。
但請別出『落屎價』。以下就是『落屎價』總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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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過買方買土地只出價土地公告現值/買透天房屋只出價土地公告地價+建物建築成本的,
絕對被賣方踢出門外。
遇過賣方只講現拿多少,物件全放給它爛,應付服務費/土地增值稅/契稅全推給買方付,
被眾買方拒絕交易。無奈,開發仲介只能拿來當物件墊腳石/跳板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