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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施壓 ~ 雨遮不登記所有權 吳揆喊卡

特偵組 wrote:
一整個亂掰

雨遮有沒有付錢都只能在一定規範內自由使用,

此外你拿付錢才能使用這點來談,屬於民法上的侵權行為,

請問買家雨遮沒付錢的話,誰能對買家提出侵權告訴?

這種民法上侵權行為又關違建啥關係


有必要這麼兇嗎? 小弟請教一下讓大大指導小弟的錯誤知識可以嗎? 哀...
小弟只是不懂沒有所有權...那雨遮到底是否歸屬公設嗎? 若屬於公設...就是大家的...您沒經過大家同意就使用...不能舉發侵權嗎? 您同意在大家的公設上擺放私人物品嗎? 例如鞋櫃呢? 不也是類似情形?
小弟不懂...請教而已...別再亂罵人好嗎?
凶?

不要亂掰了

這很簡單的道理,雨遮上面擺花盆,這合乎雨遮使用規範?

還是屋主有付錢給前任屋主所以可以擺? 沒給前手雨遮費用的不能買?

有些物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是不能分割的,你賣房子給別人,你能主張雨遮沒收到錢,所以對方不能使用嗎?


特偵組 wrote:
凶?

不要亂掰了

這很簡單的道理,雨遮上面擺花盆,這合乎雨遮使用規範?

還是屋主有付錢給前任屋主所以可以擺? 沒給前手雨遮費用的不能買?

有些物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是不能分割的,你賣房子給別人,你能主張雨遮沒收到錢,所以對方不能使用嗎?


小弟都舉露臺當例子了...大大您看不懂是嗎? 您覺得雨遮現在看來跟露臺的用途是不是很像呢?
小弟都覺得您很兇了您還不自覺...若您再說我亂掰...那小弟也不必要再跟覺得小弟亂掰的您請教囉~呵.....
現行的建築法規"陽台"與"雨遮"是可以"保存登記"的;所以它會列入建物的面積內。

簡而言之,陽台上面有遮蔽的屋簷就稱謂"陽台";而上方是露天沒有遮蔽的就是"露台"(又稱平台)。

顧名思義"雨遮"則是建築物外面能夠遮雨的突出物,就稱之為"雨遮"。



最近蓋的一些住宅大樓很多都有雨遮的設計,以C棟為例,面向中庭,也就是淡水河口那個方向的那面牆,在室內會看到窗戶上緣有一粗樑,這個樑不只在室內造成樑的功能,同時也向室外延伸,剛好提供該戶窗外上方遮雨的功能,這就是其雨遮一詞來源.但對雨遮戶的上方樓層而言,它就像露台般與上一樓層的地板向外延伸,但因雨遮寬度狹小,室內與雨遮間不會有門,只能從爬過窗台才能到雨遮處, 另外,雨遮邊緣也不會有欄杆.

以前述C棟那面牆為例,每一戶都會有雨遮,只是建商在四房那一戶的客廳預留一個可讓冷氣管通過的洞,也就是說,所有四房的可以將一台,甚至更多台冷氣室外機架在相當於露台的雨遮上,但別忘了,如果是真正的露台還有裝設欄杆以保護人員及遮閉功能,但雨遮上空無一物,架上室外機後,必定破壞整個建築物的外觀.

更何況,如果不事先規範四房訂購戶架設在雨遮上室外機的位置,而任由各戶委託的冷氣工人自行架設,我實在無法想像會有多麼混亂.裝設冷氣的工人常會為了節省工時或貪圖施工方便,不大在乎管線在外牆上的走法是否毀掉大樓外牆,加上不同冷氣工人用的架子不一樣,有的甚至應業主要求就在室外機上裝上醜不拉基的遮雨篷,到時候海揚建築外觀大概和貧民窟沒什麼兩樣了.

你當然可以繼續主張自己要在海揚住一輩子且不在乎大樓美醜,但我卻有權利依合約上記載大樓外牆除非經區分所權人大會同意得變更外,打電話向有關單位取締.

我同時也發現,C1戶的陽台真的不大,除非是購買一對多冷氣可節省一點空間外,如果放數台冷氣,一台洗衣機再加一台乾衣機,還要晾衣服,顯然那個工作陽台真是太小了.但房子的空間就和現金一樣,永遠沒有人覺得夠用,如果只放一台一對多冷氣加上洗烘脫三合一的洗衣機,其實也還好.當然,要指望所有人像我這樣在乎公共空間品質而找出適當解決方式,恐怕也是癡人說夢話吧!

解決之道是,如果四房的確實有必要用到雨遮裝設冷氣室外機,那麼就由社區統一在放置室外機的位置的雨遮上製作護欄以減少破壞大樓美觀的衝擊(且室外機的高度不得高於護欄).雖然我個人比較希望所有住戶的冷氣室外機都是放在陽台上(事實上,買四房的人也不可能真的在陽台上放五台一對一冷氣,還是得買一對多的).

文章出處
http://www.wretch.cc/blog/osbertlee/3592289


只能說 : 一堆人搞不清楚雨遮用途就隨風起舞......看看上面文章有買房的人就知道雨遮的用途了!

johnnyw0719 wrote:
有必要這麼兇嗎? 小弟請教一下讓大大指導小弟的錯誤知識可以嗎? 哀...
小弟只是不懂沒有所有權...那雨遮到底是否歸屬公設嗎? 若屬於公設...就是大家的...您沒經過大家同意就使用...不能舉發侵權嗎? 您同意在大家的公設上擺放私人物品嗎? 例如鞋櫃呢? 不也是類似情形?
小弟不懂...請教而已...別再亂罵人好嗎?


給雨遮的錢就可以不用管別人了嗎?

你賣房子給別人收了雨遮的錢,買家就可以大方的照你所說的無視於社區住宅管理公約或是建築法規了嗎

講更直接一點,不要說公設,就算你主建物的內,你加蓋,鄰居不爽舉報你政府就可以拆

主建物內都這樣了,你雨遮有收到錢,難道就比較偉大些?


特偵組 wrote:
給雨遮的錢就可以不用管別人了嗎?

你賣房子給別人收了雨遮的錢,買家就可以大方的照你所說的無視於社區住宅管理公約或是建築法規了嗎

講更直接一點,不要說公設,就算你主建物的內,你加蓋,鄰居不爽舉報你政府就可以拆

主建物內都這樣了,你雨遮有收到錢,難道就比較偉大些?


您怎麼這麼盧阿...小弟都說是否像露臺一樣...當初跟建商買時...每一戶都會簽屬規約認定露臺戶有露臺專屬使用權...但並非露臺就可以亂搞搭建...小弟何時說過可以無法無天啊? 小弟只是疑問目前雨遮不能登記後...那雨遮到底屬於公設還是?? 若屬於公設就不能任意放置私人物品...不對嗎? 而露臺戶是有付費才取得使用權...使用權是跟著物件而不是跟著"人名"的...您轉賣的話..買家依然擁有使用權...當然你要把當初付出的成本轉嫁進去阿...
小弟當初就是買過露臺戶再轉賣給別人...所以不是亂掰的!
johnnyw0719 wrote:
.那雨遮到底是否歸屬公設嗎? 若屬於公設...就是大家的...您沒經過大家同意就使用...不能舉發侵權嗎


就算雨遮歸屬私人產權,住戶管理公約依然可以限制你不能裝冷氣,只要住戶大會上同意全體不得在外牆上裝冷氣

這樣你就比較理解,你自認為有產權雨遮,並非你要怎樣就怎樣

當然管委會也可以限制你也不能再你的有產權上的雨遮擺設你私人物品,

只要住戶大會同意,

就好像有些停車位是有產權的,你擺私人物品管委會也可以禁止你做這種事情,


陽台很多都有產權,管委會也可以禁止變更陽台的顏色

產權跟你顧慮的那些一點關係也沒有

特偵組 wrote:
就算雨遮歸屬私人產權,住戶管理公約依然可以限制你不能裝冷氣,只要住戶大會上同意全體不得在外牆上裝冷氣

這樣你就比較理解,你自認為有產權雨遮,並非你要怎樣就怎樣


小弟搞不懂大大回文是回哪篇小弟的文章...小弟也沒說雨遮有產權就可以無法無天...哀...您可以幫幫忙再回過頭去看小弟第一次請教的這個疑問嗎? 不然回文牛頭不對馬嘴...夜深小弟也累了...有機會遇到您再向您請教囉...不過開口就罵小弟亂掰的話...那就謝謝再聯絡吧~~
那放冷氣機跟有沒有產權登記,又有哪種關係

特偵組 wrote:
那放冷氣機跟有沒有產權登記,又有哪種關係


最後一次回應囉...小弟是問雨遮若無所有權那是否歸屬公設? 若屬公設至少就必須經過所有人同意才可以置放私人物品例如冷氣機室外機....若雨遮有登記擁有所有權的話...基本上小弟認為沒有破壞大樓外觀及外牆下放置非危險私人物品當然是合法...在小弟這棟大樓有用歐格鋁美化供置放冷氣室外機...並不會破壞大樓外觀...像這種有用途的雨遮其使用規範小弟僅知可以擺放冷氣室外機...畢竟這是全大樓都有的雨遮設計供擺放冷氣室外機...大樓管委會若不准我們擺..那小弟不知道管委會會員本身也是住戶也擁有雨遮該怎麼使用了...您到底懂不懂小弟請教的問題啊? 要重複幾遍呢? 好累喔...小弟若語意表達不清就很抱歉了..您也別再回文小弟的發言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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