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ggydoggy wrote:你想起來了?還蠻有趣的,是哪個說謊的告訴你,你還傻傻的信?..(恕刪) 要護行柯P拿出點水準,卡神楊惠如帶柯文哲見建商拿支票,你google不會嗎?另外可別忘了,這柯文哲是怎麼挺貪污腐敗的陳水扁
simon945168 wrote:我個人認為柯文哲說的...(恕刪) 這樣就是丁說的往上蓋和往下挖了原本5樓高建商蓋10-15樓地下挖2.3層多的都是建商蓋房子補貼可是以正常來說有一堆問題不能這樣蓋地質 都市安全等問題卡不少尤其是大型公寓這種有的已達建築上限你要在往上蓋那個技術+成本很難用最簡單說法就是類似計劃汰舊你1.2代人繳完貸款房子就達使用年限了台灣目前都更就是卡在這邊你要世世代代都這樣嗎沒人想主要還是房價太高台灣建商素質又很低偷工減料新房子就毛病一堆讓你房子更容易壞使用年限降低房子又貴的要死繳完貸款 房子年限到政府逼你重蓋再去貸款一直循環世世代代當房奴
Lorenzt1982 wrote:4戶變八戶整條馬路人數多一倍汽車多一倍 機車多一倍你的交通承受的了?交通擁塞社會要不要付出成本? 要付出的,也是這八戶一起承擔的成本。大家房子變新了,有車位了,新北市有更多人可以住進來,不需要開車騎摩托車進來,搞不好捷運更多人搭,馬路車更少。要你這樣聯想下去,什麼成本都可以亂加一通。
現行法規針對不同土地使用分區的容積率與建蔽率有一定的規範,最需要都更的老舊公寓土地使用分區多半是住三(容積率225%,建蔽率為45%),以100坪的地,四層來舉例,原本的容積為100*4 = 400坪拆掉重蓋建築物只能蓋45坪,容積剩225坪,在沒有容積獎勵下只能蓋5層樓,而且坪數會大縮水目前台北市都更容積獎勵有三種1.原容積+0.3法定容積2.法定容積1.5倍3.特殊狀況法定容積2倍依上面的條件試算了一下,在不考慮人性貪婪要多分一點的情況下,只談實坪一坪換一坪還要附車位,除非把住三的容積率與建蔽率加大或土地分區變更,否則難度真的是頗高
說到都更 我家社區 也有不少建商來談每個建商來 1:1 加車位 換坪 都不答應 當然沒有建商談的下來最後大家還是住老房子有聽過建商開 1換1的 但是是1間換1間 相對的坪數就大縮水主要原因 1.住戶土地持分非常大 2.每戶大約有3X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