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faq wrote:
苦民所苦...大大應該要把高於平均以上的薪資分給自己的下屬同事.由自己作起!
大大的房子(如果有的話)也應該要賤價出售,轉為租房.
要嘛不要講,沒人逼大大發言,而講了自己就要儘力實行才是基本的誠信.看了這些愛唱高調卻毫無作為,自已為自己知道別人痛苦的發言還蠻噁心的...
我那來的下屬?
房子,我也沒有,我之前也租房,不然那來的租金補貼?
不太重要 wrote:
請解釋一下,這些紅字的部份。
讓我們相信你是善人,因為看起來你去搶了你不需要的租金補貼。
善人的定義是什麼,我只在做我該做的事...
我年收僅在100左右,一個人養2個小孩,國家定家庭年收156萬以下,租屋者可以申請補貼,我被定義成夠資格申請補貼的一群人,為什麼不能申請?
我每月領補貼3600,奉獻8000,很奇怪?
是我每月奉獻8000,所以不能領3600,還是我每月領3600,不能奉獻8000?可以告訴我嗎?
我們教會有人一個月月薪25000,也領補助3600,然後奉獻2500,很奇怪嗎?
cazando wrote:
不是吧
你要做的不該是捐出少部分薪水而應該是捐出房地產來證明你的確是言行如一
你要做的應該是高薪雇用那些沒有競爭力的年輕人讓他們有錢買房子不是嗎?
很多高收入的投資客可都是年年捐薪水做善事的唷,還不是照樣要被你罵成是房蟲或是不知那些收入不高的人的痛苦?
一般投資客,買房賣房賺錢,沒什麼好討厭的...
我討厭的是,散播不實言論來騙業績,懂嗎?
如果你不是,不需要對號入座,哈哈!
另外,回應你,我不需避稅,因為我收入扣掉2個小孩免稅額+租金支出+保險支出+醫療支出,繳不了多少錢....
有錢人可能因為避稅而奉獻,不代表一般人奉獻是為了避稅,你想把我說成偽君子,那又如何,我過的很開心,偶而上網逗逗你們,酸一酸你們,我開心,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