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6517 wrote:
都更最讓人詬病就是你...(恕刪)
最讓你詬病而已吧,別往你自己臉上貼金,你的意見不代表多數人的意見,也不代表法律規範
都更的多數決精神就算在修正後的法條中是依然保留的,只是把門檻調高而已
所以啊你還是不要胡說八道比較好免得自取其辱,因為你的觀點已經偏離現實了
都更多數決是有法律授權的,用公投方式把個人財產充公好像找不到法律依據唷,你的腦袋可不可以清醒一點不要把"民粹"拿來當"民主";民粹就是不講法治精神,民主就是要有法治精神
而且王家的財產權是經過"權利變換的"他們可以得到五戶五車位和補償金,又不是白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