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TCHOU wrote:
水電優待,而不是水電減免!
水費一度多少?電費一度多少?總共可以優待多少!自己試算看看吧!
眷屬水電優待
持有現、備役軍眷身分證者,可檢附相關資料,逕赴當地自來水、電力公司營業處所辦理。
用電優待:
A.現役:每月用電在340度以下部分,按電力機構奉准電價 之五折計收;逾340度部分,全價計收。
優待以一處為原則,若其配偶與父母分住兩處,始得分別申請優待(兩戶為限)。
B.退俸:限優待一戶,每月用電300度以內半價,超過301度以上部分全價計收。
用水優待:
A.現役:每月用水在20度以下部分按自來水事業奉准水價之五折計收;逾20度部分,全價計收。
B.退俸:每月用水在30度以下部分按自來水事業奉准水價之五折計收;逾30度部分,不予優待。...(恕刪)
感謝<YTCHOU大>提供相關訊息,確實可以矯正一般人常講的「水電減免」概念......

但既然優惠不了多少,而且以現今軍人薪俸,不管是「現役」或「退俸」者,都不是負擔吧^_^
此時取消軍人水電「優待」規定,也符合政府現在推動的節能減碳政策,又可消解民眾不平之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