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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 如何告 樓上住戶 太吵

fanrien wrote:
不過小孩子隔天都要上課
11, 12點之後照理說也要安靜了吧
白天上課頂多也是下午五六點開始吵

不一定喔..

以前的小孩比較聽話,但現在台灣的過動兒變得越來越多了
現在很多小孩是想要何時玩就何時玩,想要何時睡就何時睡



要講鄰居吵..
不只是小孩子..做大人的其實也沒啥兩樣
小的遇過半夜夫妻全武行、唱卡拉OK及喝酒鬧事的、甚至貓在半夜交配的也有


這點除非你願意搬去鄉下住
(只要你突然想卯起來做這樣的決定)
不然就算叫警察來關切也只是於事無補
就算靠法律來解決也不是辦法


在人口密集的都市,尤其是敦親睦鄰已不再現的時代,能睜一支眼閉一支眼是最好

現在為了這問題而掛精神科的病患越來越多,這也是無解的事實..啦


因為台灣的負面遭遇太多了,導致睡眠障礙的患者也越來越多
不得已只好乖乖的服用安眠藥來控制睡眠,住在都市也只能這樣而已

kaotingyao wrote:
小孩子跑跳,在下是可...(恕刪)

你真能忍...
我樓上只有兩個大人
上晚班,有時2~3點都沒睡
走路像熊一樣
東西老是掉(聲音像鋼珠)
不知道是手殘是不是
關門也是豪邁式
而且是10幾分鐘內關十幾次
她x的,房間進出頻率有那麼高就是了,e04
反應好幾次改善不少
不過我想找過新房子,省得在這跟他們耗

以前我家樓上也是很吵
因為他們有養大型犬
每次他們回到家,那個大狗就高興地亂跳
去貼了幾次紙條,大家不歡而散
我就跟他們說,我給你兩萬,你去買個地壇來鋪可以吧
也不領情
最後把房子賣了,到附近買更大的最高樓層
總不會還有人來炒吧.........未完待續
最近想買鞭砲往樓上丟
抓住光與影 wrote:
不一定喔..以前的小...(恕刪)
+1000000000
太好笑了!
但也很心酸•••••••
壹電視報導過一個奇怪的案例,有人把公寓出租給愛狗人士。

這位愛狗人士養了十幾條狗,租約是10年。

電視播出的時候已經快要滿兩週年了,周遭鄰居都快要花轟,但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這實在有點奇怪,但是...你想養狗嗎?
我也有切身之痛!
我住XF,樓上的有身分有地位的仁兄(自稱),常常走路大小聲,每次按對講機請管理員告訴樓上的人兄小聲點,換來的都是惡意的回覆:用力踹地板,或是用力的甩門,或是半夜(am3:00~am4;00)故意請管理員案對講機一定要把我們吵醒(說我們把他吵醒),更甚者一大早按我們家電鈴,被抓到了還說他不會按電鈴,甚至故意把鬧鐘響一整天,請警察,管委會來,通通無效!
我也曾回擊過,去頂樓踹,拿球棒敲,得到的是更激烈的回報!也曾請管委會開協調會,這位人兄一律不下來!還說如果怕吵,要我把房子1,2百萬賣給他......

有一天,這人兄搭電梯不小心被我同電梯,(此人常常把電梯叫到自己的樓層,確認無人叫電梯,才會入電梯)我問他是何種心態,為何要如此,他人兄也不知道說甚麼,只說他台北人,不會這樣@#$%^&.......,重點來了,我問他為何要亂按電梯,搭到你家樓層就好,為何還要把電梯按到1F,B1,B2呢?他說:他不想讓別人知道他的行蹤!


我的天呀,真正遇到,原本想問他,你為何不直接戴個面具呢?!大樓各處幾乎都有監視器,會買大樓也是因為有管理公司,比較有保障,這人兄不知在想甚麼??管委會也暗示過我,這社會心裡有障礙的人太多了,要我們別介意!是呀,只是替他老婆可憐呀!經過這次,我抱著憐憫的心情,祝福他早日康復,前提是他自己要認清自己!!
樓主可以報警
舉報樓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的妨害安寧

舉報之前
重點在於舉證
光有錄音還不夠
因為這是住家不是營業場所
環保局不會理你
上法庭(如果樓上對裁罰異議)
光是錄音不能證明是怎樣跟何時發出的聲音
所以最好錄影,如果借的到分貝機更好
有法官會用噪音管制法跟行政命令公布的分貝數為標準
如此對樓主很不利
所以要強調對生活的影響性
如果有就醫紀錄更好(醫療費你就別想了)

更重要的是要證明:妨害公眾安寧
所以一定要有其他鄰居的證詞
如果只有你一個人不爽
很容易被排除於公眾的要件
畢竟都市生活難免有噪音
法律只管超出公眾容許範圍的特例

最後
要成立社會秩序維護法不是這麼容易
真的要罰,也只是罰錢
更重要的是跟鄰居好好溝通

如果不想直接面對面
建議可以透過法院調解
案由就寫侵權行為
內容不重要
真的要判,也很可能敗訴
重點在透過法院調解
能根本的解決鄰居的糾紛

一點小建議
僅供參考
jack02 wrote:
請教一下,因為樓上太...(恕刪)


基本上是無解,我曾經碰過一樣的問題,半夜腳步聲+撞擊聲,反映無效找里長也無效,噪音標準基本上達不到無法可管。

自己還花費弄輕鋼架+隔音棉,效果=沒有最後搬家得以解決。
舉證很難 我之前也是遇到這種問題上網查看 也是一堆人跟我一樣
但是我後來看到 樓上釘木板 共振效應更大 我看了看 算了 忍一下
比我可憐的還很多
不過我道是有度濫倒上去跟他們說 更早遞紙條在信箱
不過樓上是租的 常常換人
住大樓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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