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個方案定下來了嗎??
2.配套及設限的條件你們有在follow嗎?
3.另外,你們有多少人是在目前可能是落在這個政策範圍內的人呢?
因為,就目前政府推的“青年”相關住宅政策大致如下,
下列條件截取自“合宜住宅”承購資格,目前的政策與下列條件幾乎無異,
而這兩天新聞所提到的,也可能會配合這類方案來配合,因此暫以下列條件“參考”:
1. 承購戶以一定收入以下之無自有住宅家庭為優先對象,並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1) 承購人須年滿 20 歲。
(2) 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者(即符合以下任一種情形即可):
A. 有配偶。
B. 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
C. 單身年滿 40 歲。
D. 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 20 歲或已滿 20 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
照顧者。
(3) 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以「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 20 歲或已滿 20 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之家庭組成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須無自有住宅)。
(4) 符合下列家庭年收入標準:
A. 銷售第一階段(取得建照後公開銷售):低於臺北市百分之五十分位點家庭之平均所得(約150萬左右)。
目前我個人申請通過了,過程中曾與承辦人及身邊其它想申辦的朋友們聊過,能通過的也沒幾個,
常常因為家中有“一小小塊沒什麼用處”的土地、爸媽已經有一間“不夠”全家使用的房子...等因素退件,
就目前年青人的“口袋”來看,買間便宜一點的房也要100~150萬的自備款,試問~有幾位年青人有?
如果沒有,那更別說他們想要異想天開的利用這40年貸款政策,來“超額”買間“ 1000~2000萬的大台北地區的房子了~現在的年青人,錢都花到IPhone、卡卡演唱會、韓星...等物質生活上,那來買房的問題??
回過頭來看問題的本質:
1.如果方案沒過,大家吵個屁啊??
2.如果有通過~到底有幾個有能力買房的年輕人會來用這40年房貸??
3.假設是個辛苦的年輕人,正好符合上述條件,以現在大環境來看,有幾個“有種”超額去買能力以外的房??銀行會過件嗎??
4.再來,有錢一點的人,想辦~也壓根不適用這類的政策,那又被排除了~
5.真正有錢的人,他只用現金交易,貸款??什麼東東啊!!去~
最重要的來了,這類幫忙年青人買房的政策當中,看似簡單,但也不那麼好申辦,能申辦的,通常也只會買4~800萬的房...1000萬!!別想了,沒幾個有種買!!
以中間收入的上班族來看,這400~800萬2~3個人住小家庭,相較於過去4~6人的家庭來看,本來就不會是個負擔太沉重的價位,會到40年才還完的人,應該是少數吧~你們又何需如此緊張...
我比較搞不懂的是,你們這些一直“喊燒”的人,到底有幾個人是落在這個區塊的人??如果不是,那緊張個屁啊...自己去辦辦看就知道,想過件也沒那麼容易~
我是個需要這些政策幫忙的年青人,而我也是個勇於面對壓力及挑戰的上班族,這些是我在申請相關政策所碰到的,以及我自身思考過的問題,如果是在這些青年政策需要一起討論的朋友們,一起來聊聊吧,希望大家都能買到心中的好房^^
PS.如果進來只是刻意要“亂炮”、“為了反對而反對”的人,我一概不會回應!!
不要一進來01就只想要“炮人”,說別人“腦袋壞了”、“有政治目的”...你們自己有沒有把問題想清楚呢??
amourhsu wrote:
結論是你太善良了,沒看見虎視眈眈的投資客...
amourhsu wrote:
還有因為拉長期現呆帳風險加大.... (萬一意外或是病故)
amourhsu wrote:
或是還款人拖欠... 最後誰買單(台灣才剛打銷一大筆呆帳)
您說的以上三點,似乎與40年房貸沒有絕對關係耶...邏輯~邏輯??
1.投資客要炒就是要炒,適度的炒作,也是房屋市場的需要,不然房仲怎麼生活?相關產業的人怎麼生活?
你可以不要買炒作的嘛,我目前等著要買的就是合宜住宅,他們炒他們的,與我何干??
太貴的,假設是我上面說的符合政策條件的人,會買嗎??銀行會過件嗎??
新iphone永遠都25~30000之間,因為太貴,所以我買了較便宜、實用、款式多的android手機,
這就是自由市場的機制,不是嗎??
2.身老病死、本來就會發生,繼承人如果付不起,房子自然會被拍賣,這和20、30、40年的房貸政策無關!!
3.還款人拖欠??銀行收不到錢,自然就法拍、銀拍他的房子,這和20、30、40年的房貸政策無關!!
任何事情都是一體兩面,站在反面來看,永遠都說另一面是錯的,如果因為不好的一面,就不為了多數需要正面幫助的人實施,試問您該如何??您身為社會決策者,你該如何為人民媒福利,制定“平衡”的社會福利政策呢?
amourhsu wrote:
你發完文章就跑了喔我...(恕刪)
對了,我回文後才看到您的留言,從此篇之後,我不會再回你的文了,
另外,我會去“回報”你這篇文章,我不是來跟你比誰“牙尖嘴利”,好自為之~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