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2

那天,被告人的太太在法庭裡亮出了短刀... (上)

樓主
我搬椅子來座很久了.屁股都痛痛了
想聽故事.
我好奇是.買前就知道這是一個麻煩.為何還要買啊!!
這樣的房子要處裡掉很難.通常對方賣你應該也是低於市價很多吧!!(個人猜測)
想趕快賣掉省麻煩
坐等後續, 似乎會很精彩啊!!
哇...大哥文筆這麼好,比現在複製PTT的記者強太多了。
卡一個位,也要來聽故事囉,感謝樓主分享
六藝君子 wrote:
分割完之後, 對方還是可以不賣樓主,也不跟你買你手上的 1/2. 樓主卻因為產權不完整(1/2土地, 1/2 房屋), 根本不可能再賣給其他人. 這麼做是 ??

主張返還不當得利之前, 對方還可以跟他哥哥要求損害賠償 (優先購買權), 根本就扯不完. 不當得利必須無法律上的原因受有利益,致使他人之受有損害,而負有利益返還責任之情形。而對方是可以主張沒有被告知的情況, 使他具備法律原因. 就算從他得知那天開始起算, 法院也會叫你們就租金先進調解委員會調解, 對方還可以把家裡擺設挪一挪, 聲稱沒有使用到你的那一半, 你還要申請鑑定......搞不完的

至於被告人的太太是否在法庭裡亮出了短刀, 這也跟你的民事案件無關, 而是妨礙公務或是違反槍炮刀械彈藥管制條例.

所以樓主鋪陳了一大堆, 講了一大堆, 但都沒有甚麼正當性.

樓主該不會私底下找朋友去"勸告"對方? 這才是你敢碰這類物件的自信 ?

其實招術可以有很多
"勸告"只要無法使法官判決違法~~~就是一種合法
這就是社會阿
法律是讓懂法律的人玩的
只是看樣子大概對方也不是省油的燈碰了釘子
不然也不需要PO上網了
卡一個...
shappytimes wrote:
嗨,大家好,我又來講...(恕刪)


記錄一下,看後續...
卡 等樓主說故事 謝謝分享
坐等故事啊~~ 也太生動了
離上一個故事好久囉~終於等到快樂時間的冒險故事~
  • 9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