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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疑似詐騙很紅的沈代書一案

可見 不動產業 有多少弊病

法令不夠周嚴 讓這些人

又是代書又是律師 請問這些人不是都懂法令嗎?
感謝57 主持人跟喬爸 還受害者清白

現場播出 這些犯罪者真是猖獗

sandypan1211 wrote:
感謝57 主持人跟...(恕刪)


大家不要開心的太早,他們是利用法律漏洞在玩,搞不好等下就無罪被放了
之前的"南寧詐騙"到這次"買屋詐騙"謝謝-主持人廖慶學的追蹤報導,避免更多人受騙上當.廖慶學..謝謝與加油.
假買房真詐騙!議員質疑內神通外鬼? 市長允諾成立專案小組!《夢想街之全能事務所》網路獨播版

夢想街之全能事務所
發佈日期:2018年9月5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TzI8fXSJ_U

中山地政事務所有內鬼!

看完實在是太誇張了!




娜塔 wrote:
如果賣房按照步驟:
1.簽契約時用一般章即可 收10%簽約款
2.繳權狀即可 印鑑章不能給代書保管
我會確定以下
A買方是否寫出餘款本票
B買方已寫完指定撥款同意書
以上我都會自己留影本(有履約我也是這樣做)
3.用印.....確定收10%以後給代書蓋完印鑑章就要收回(眼盯一下代書蓋那些東西)是否正確
4.完稅.....稅單出來繳稅前繳10%(如果買方貸8成就不用)
5.確定是否到指定帳號
5.代書要過戶時再拿出印鑑證明(也可跟代書一起去辦)當天過戶就交屋(銀行之前就辦好所以只差過戶,一過戶就要銀行馬上放款)
以上流程我都會盯著
我在台南房子,我也去台南地政辦理異動通知
如果案件送到台南地政,就會簡訊通知我,我的房子有人去辦異動
異動完成也會簡訊通知
買賣方最好隨時盯著流程,以防有心人士
重點有

1.過戶要押1個月內完成程序會比較好
如果
A賣方要先住幾個月,因為他的新房子沒著落
B買房子要晚一點進住,以致拖過戶流程
這些我都會拒絕
完成程序後錢都清楚後,買方或賣方再以短期租賃來完成會比較好

這是我的經驗,供參考...(恕刪)



阿德1 wrote:

Page 7

以下內容我覺得不錯,貼出來大家分享
撰文者是我的救國團法拍教學的老師
蘇利文(蘇小強)
7月24日下午11:35
詐騙集團交手實錄+破解之道

四、自保
1.房子沒有房貸的屋主,要銷售時,乾脆去辦一個理財型房貸,讓房子謄本上有抵押權,平常不要動用就沒有利息,只有設定的費用而已。
2.當房子成交售出,趕快把所有額度全借出來,這時詐騙集團就算去銀行辦房貸,銀行也要先清償前順位,等於要先付你大部分款項,不會被詐騙集團拿了錢走人。
3.當你的房子有設定抵押,而且金額頗高,相信就不會成為詐騙集團覬覦的目標,沒有肉的案件,詐騙集團應該沒有興趣。
4.房屋買賣由買方付代書費,買方找代書無可厚非,賣方若沒有把握,還是請自己熟識的代書去關照一下,畢竟老練的代書經驗豐富,馬上能察覺有異。此次就多虧徐代書大力幫忙,才沒有發生憾事。

以上,請大家多多留意,提高警覺。...(恕刪)




謝謝分享 .........
Noctis Lucis wrote:
看電視真的有夠扯,詐騙集團還疑似反過來私下騷擾和恐嚇這些受害者
哇賽,做壞事做到如此光明正大,政府倒底在幹麻啊

這跟一般詐騙行為不一樣,一般詐騙犯罪沒有跟受害者接觸,所以不曝光才能安全退場,但是這類犯罪與受害者接觸,而且還有公司設立、代書律師等,這些都有據可査,犯罪者乃是為了不想犯行曝光才會恐嚇騷擾受害者,讓後害者心生恐懼(抓到後再加一條恐嚇罪)不敢張揚求救,你看現在事件曝光了,檢調介入後犯罪組織就會現出原形。

所以兩者行為看似不同,但本質都是一樣,都是為了犯罪後可以安全下莊,不然處心積慮設下陷阱,最後下場被抓被關一切努力化為烏有...罪犯也不是笨蛋,還是怕被關的,不然不用如此費盡心思,沒有好處的事,罪犯不會冒風險去找麻煩的~~
chang.d1210 wrote:
這跟一般詐騙行為不一...(恕刪)
台灣怎麼了,詐騙這麼理直氣壯,治安敗壞,這個政府無能,司法無能
這案件真的太可怕了,大概幾個月前就有看到新聞有提到,但接下來就沒什麼消息了
要不是這次全能事務所連續好多集播出,我想一定很多人不了解這其中的黑暗......
更恐怖的是
從最新的這集裡說到
檢調和警察單位在護航和搓湯圓
難怪,李慶元提到需跨局跨單位調查
前面網友說的對,很像是第三世界的國家
過去新聞,台北的警察真的好像不只一次....怪怪的...
這集裡提到的士林地檢署,中山大同分局
住在這區的朋友們,要自求多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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