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ntiful wrote:
講得很好,提出了許多...(恕刪)
就是這樣沒有錯
leon650325 wrote:
就是這樣沒有錯...(恕刪)
ejan1969 wrote:
這兩天最熱門的話題就是,房價所得比,大家討論的很熱烈,不過看完我覺得大家是不是誤會什麼了?
"合理"的房價所得比就跟房貸不要超過收入的1/3一樣,都只是一種簡易的購屋財務評估方式,也就是要你不要買超過自己負擔的房子,以免影響日常生活開銷,造成未來還款的風險,怎麼討論到最後變成,合理的房價應該是多少呢?
房價當然有合理或不合理,你用成本估價法或是比價法,或其他法都可以,但是不管怎麼算,拿買的人的財力來對比就很奇怪,難道我一間房子要賣多少錢還要看你買方收入多少錢?我一間2000萬的房子,你收入100萬的要來買,我會跟你說,你這樣房價所得比20倍太高了喔,收入200萬的人來看,我就會說,你這樣房價所得比10倍,負擔還OK,可以考慮。
我前後買的2間自住房屋,第1間700,那時年收入大約120,所以房價所得比不到10倍,很合理。第2間3000多,年收入300多,房價所得比10倍多一點,也還好,我不會嫌房價太高,是我自己想住大一點的,所以稍微超出了10倍。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