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nowhale wrote:
在德國有規定建商的房價不能高於市價的20%(有行政罰),如果高於50%就要被處以「刑罰」,
而德國的貧富差距4.3倍,台灣6.3倍
(參商業周刊【2011年-4月號第1222期】德國奇蹟繁榮而均富載G7中.經濟成長率最高.貿易順差最高預算赤字佔GDP比最低.貧富差距最小)...(恕刪)
商業周刊也有 強烈報導過 當年很有競爭力的 愛爾蘭喔, 也是拿來對比台灣. 而現在呢? 泡沫破了. 這篇報導裡面, 眾多的隱惡,和邏輯時空跳躍的理路.
台灣如果跟德國一樣是個高福利的國家, 我們賺的錢大概有接近一半都進去稅裡面了. 那其實房價也高不起來了. 因為購買力都會移動到日常生活的東西上了.
另外你說 市價, 是所謂他們的合理房價, 是有個房價評估單位, 但德國的房地產價格既不取決於政府,也不取決開發商,而是取決於市場,市場上的房地產價格則取決於獨立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
所以也是市價, 也就是當時一直交易的價格. 這東西的好處是房價不會立即飆長. 壞處就是新興區域永遠會從被低估的地方開始慢慢爬. 但如果每個月大家都漲不到20%, 其實不到半年也是可以漲到50%以上. 一年也是可以翻倍. 而台灣房地產飆漲,也是一路往上走了四五六年.如果依照這條法律,其實也都沒有真的違法. 這條法律算是管制心理,但也並非好的法律.
德國貧富差距 小,稅制和社會福利是很重要的一環. 在上位的人的薪資其實薪水也不能高到哪裡,因為會被刻更高的稅跟社會福利支出. 而在下面的人 薪資水準也不會低到哪裡, 而且沒工作也會有錢可以拿.
台灣貧富差距從兩千年開始,就到了6以上. 房價走強的這幾年也沒影響到這個. 為何? 因為貧富差距的評比是工作薪資所得啊, 不是真的貧富差距..
這兩個數據根本無法擺在一起評比
還有德國馬克強勢, 其實還有他們的南歐及土耳其的外籍勞工支撐廉價勞力. 後來又有東德的人的人力輸入. 兩德統一後, 西德的經濟實力被東德扯平 (因為要一直撥錢建設),但其實他們的工業活動還是一直活絡的, 歐元就是德國和法國在主導的. 現在得利的也是這兩個經濟強權.
我覺得 單單房價透明應該 是無法抑制房價, 不過房價透明的前奏應該就是實價登記, 實價登記之後,就可以實價課稅, 其中更可以實價課交易稅. 如果在實價課交易稅之後, 又規定了要繳交15%的獲利. 這時候奢侈稅應該就可以退場. 如果要繳交15%的交易利得的稅的話, 相信買方一定不可能讓賣方低報. 因為這次的買方,就會是下次的賣方.
走到這一步的時候房市交易才會正常吧,資本利得也才比較可以真正的被課到. 但到底房價會不會跌? 也是還在未定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