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003 wrote:
過去就實施過耕者有其田
為什麼不能在來一次實施住者有其屋?
實施以後才有60年代的台灣經濟起飛,不然都是農奴怎發展經濟?
太理想化了,國民黨因此得罪了地主,結下很深的樑子至今,況且今日農民也沒有感恩這個讓窮人翻身的政策。
看看國民黨的下場,還會有人傻到重蹈覆轍?
abc003 wrote:
之前看過一個美國的社會調查統計:85%的人事實上是不會獨立思考的,他會全屏接受媒體/周圍的人所說的一切然後互相傳話。在問道他們自己對於這件事的看法的時候,他們也就會基本上完全照搬他們聽來的看來的。15%的人會試圖瞭解不同管道和不同管道,然後綜合出來結論。只有5%的人能夠真正自己獨立擁有自己的主見和觀點
abc003 wrote:
政府讓人買的起房子
那房價就應該是SRC鋼筋混凝土一坪7~10萬元的建築成本
而且這個成本還要隨時間折舊,老房子越來越便宜
乾脆政府直接把土地規歸國有房地產主只有地上權,沒有地下權
政府在賣一種5年的土地持有證,
要買房的人就要每隔5年繳一筆錢買政府的「土地使用權證」
這個權證的售價就是按造市場交易價格來買斷,在公開市場販售
但是只能使用5年土地,地主壟斷5年之後又要重新在買新的5年後的「土地使用證」
或者是賣5年的房地產持有稅證,不會有永久性壟斷,只能壟斷5年又要在買
賣這個證券的收入才能讓你使用房地產的土地稅,然後拿這筆出售土地持有稅證的錢建社會住宅...(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