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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最該先做的是推動都更


newjohnpc wrote:
我最最最疑惑的是.....(恕刪)



大大還不累啊
三更半夜還爬起來回文
人生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違建侵占到鄰居的地
不是侵犯鄰居權利
阿不然是什麼
國有地 鄰居地 來個無償使用
會不會民主過頭啊
有沒有得到解答
都更如果沒有強制拆除這種法條,一切都只是空談。

newjohnpc wrote:
我最最最疑惑的是....(恕刪)


是阿, 所以都更根本就是假議題. 一戶反對全部都不用動了, 管你其他幾百戶同意.

就繼續住老舊破公寓就好啦, 都甚麼更.
三爽mobile01
現在喊都更都是在喊爽的,台北市真的要動起來,等松機先搬的走再說吧。

Jackieup wrote:
現在喊都更都是在喊爽的,台北市真的要動起來,等松機先搬的走再說吧。


萬華區要不要都更也得看松機搬不搬??

我看你也是喊爽的

oldchang1205 wrote:
其實公辦都更和私辦都更在文林苑後全死了...
而且是被kp和他快樂的小夥伴們一起搞死的...
另外,獅子大開口的往往不是建商,住戶常常才是關鍵...


你說的沒錯~~~~有些住戶獅子大開口真的太誇張了...

所以應該要整理一套方案~~~讓大家能達到平衡...

先讓危樓都更吧...畢竟有危險的先處理...

newjohnpc wrote:
我選區是民進黨當選的 有屁用!! 立法院 藍色的是大多數啊..


大多數又如何,前陣子少數霸凌多數你沒看到嗎?

你真該跟你選區的綠色委員抗議一下的


newjohnpc wrote:
你用膝蓋看不就知道了...


用膝蓋想會一直出包耶,你確定還要用膝蓋??

某人雖有157的腦袋,卻沒有157的膝蓋啊!~啊!~啊!~


newjohnpc wrote:
是 郝龍斌 核准的啊..不然你以為是誰..


原來是好大兵啊,恕小弟一時不察

但...柯P不是郝規柯不隨??
newjohnpc wrote:
問題是 文林苑不是 都市翻新啊..它只是一般建案 偽裝為都更案而己..
隨便蓋一棟大樓 就叫做都更案啊... 弄再多混人耳目的流程 它都是一般建案


都市翻新不屬於都市更新的一部份???

倒想請問,都市更新要更新甚麼?


newjohnpc wrote:
我只知道 這種法 是某個藍色黨修出來 圖利建商的


說的好像立法院是藍黨開的一樣,當綠黨的都是殭屍?

法條三讀通過,沒有綠黨的同意能過的了?

你別再搞笑了


newjohnpc wrote:
郝龍* 政府 給建商的拆除執照
建商偷偷的拆也沒有知會 柯P 難道你要柯P 負責??


笑話,就如你說執照是好大兵時期發的,但房子是在柯P時期拆的,

拆之前,柯P還去拜訪,請龍腦顧全大局別阻擋都更

若柯P認為不該拆,他又為何要去拜訪龍腦,又為何不撤銷執照,

更別說,柯P已經知道執照已核准

要坦,也弄個好一點的理由吧,快被你笑死了

vickyen151 wrote:
違建侵占到鄰居的地
不是侵犯鄰居權利
阿不然是什麼
國有地 鄰居地 來個無償使用
會不會民主過頭啊
有沒有得到解答挖鼻孔


這種想法 也很奇怪..真不知道你的父母師長是怎麼教你的 ..

你的意思是說..鄰居家後院圍牆 蓋太多..蓋到你家的土地了
因為鄰居佔到你的土地了..

所以你就有權利 把鄰居家 全部土地 含建物一起處分囉!!


這種事分別是在抹黑別人的嘛!! 真的有佔到別人的地
就依法該 拆屋還地就拆握還地 該返回不當得利 就返回不當得利..
怎麼會連人家合法的房子一起 拆了..

你怎麼可以這麼理直氣壯的強詞奪理啊..

瓦斯槍 wrote:

都市翻新不屬於都市更新的一部份???
倒想請問,都市更新要更新甚麼?不知

newjohnpc wrote:
我只知道 這種法 是某個藍色黨修出來 圖利建商的
說的好像立法院是藍黨開的一樣,當綠黨的都是殭屍?挖鼻孔
法條三讀通過,沒有綠黨的同意能過的了?
你別再搞笑了 XD


笑話,就如你說執照是好大兵時期發的,但房子是在柯P時期拆的,
拆之前,柯P還去拜訪,請龍腦顧全大局別阻擋都更
若柯P認為不該拆,他又為何要去拜訪龍腦,又為何不撤銷執照,
更別說,柯P已經知道執照已核准
要坦,也弄個好一點的理由吧,快被你笑死了


>>都市翻新不屬於都市更新的一部份???
>>倒想請問,都市更新要更新甚麼?不知
都市更新是要整體的規畫吧!! 蓋棟大樓就算都市更市 那所有 建案全部都是都更案了
像文林苑 有應公廟 和 另一邊的30~50年的老舊公寓 能看嗎..



>>我只知道 這種法 是某個藍色黨修出來 圖利建商的
>>說的好像立法院是藍黨開的一樣,當綠黨的都是殭屍?挖鼻孔
>>法條三讀通過,沒有綠黨的同意能過的了?你別再搞笑了 XD

照我個人了解 現在立法院 有 113席
國民黨就佔了 65席 民進黨才 40席 其他7席 缺額1席


題目:法律案之通過,至少需有立法委員幾人之出席與同意?
(C) 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出席與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

民進黨就算傾巢而出 外加勾結其他黨 也才 47席
換句話說只要國民黨 出席48位 就超過 1/3 也 超過半數的出席委員了...
國民黨可以為所欲為.的通過法案了.....

至於佔住主席台這招有沒有用我就不知道了...

資料或觀念有錯誤的話 麻煩請指正..



>>笑話,就如你說執照是好大兵時期發的,但房子是在柯P時期拆的,
>>拆之前,柯P還去拜訪,請龍腦顧全大局別阻擋都更
>>若柯P認為不該拆,他又為何要去拜訪龍腦,又為何不撤銷執照,
>>更別說,柯P已經知道執照已核准

柯P已經知道執照已核准 所以 柯p有權利收回執照嗎?

台北市政府明明有跟建商說要跟 不同意戶溝通好 才能拆啊...

>>要坦,也弄個好一點的理由吧,快被你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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