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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反對社會住宅的人 請看這邊 你有房 不僅僅是因為你自己的努力


optic26 wrote:
[觀點]反對社會住...(恕刪)世代間的不正義...(恕刪)



對啊
世代間的不正義
所以記得回家好好罵罵你爸媽
都你們害的啦
我贊成房價跌和社會住宅 那可不可以連越區就讀的小學生中學生一起照顧

你要在台北市中心上班 中小學生也是在市中心上學

為什麼你可以很快到辦公室 中小學生要通車好久才能到學校

中小學生要上明星學校 他可以咬著牙早起通車

為什麼你要去台北市的大公司上班賺比其他縣市多的薪水 就要大家一起補貼你讓你住在捷運站上

為什麼 為什麼 這樣還有公平正義嗎? 中小學生是次等公民嗎?
以有錢人的心態來鄙視沒錢人是素質差(未確定,也就是這個說法是不一定的)
說出這種話的人本身的素質也會讓人覺得是低下的吧!(已確定的行為)
哀矜勿喜是做人的应有态度
但是通常叫人勿喜的 则是哀矜者居多
廣推社會住宅有什麼不好?
造福無產階級本來就是社會主義的最好展現
別說社會主義不好
西北歐各國不都做得很好
不然我們民有民治民享三民主義說好玩的嗎
資本主義持續發展帶來的只有最終的毀滅
看看現在的貧富差距
已經不是個人努不努力的問題了

說穿了反對的住戶只是擔心房價跌自己變成買貴了不爽而已
再說又誰說一定會跌了?

那些說什麼不勞而獲的言論之人實在是滿嘴胡言!
又不是住不用錢的

我支持柯P辦下去
廣大中產階級也會支持他的

應該要規定~買住宅區房子只能自住~~不能當投資客~~

不然當投資客會把房子租給資產不相當的人~

導致整個居住品質不良好~~

不然投資客還會靠腰叫政府賠~~~

政府租房給年輕人要賠錢謝罪~~你投資客租房給別人就可以????

非自住一經查獲~~一律充公當社會住宅~
如影隨行 wrote:
先搞清楚"美河市"開發案的來龍去脈....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E5%8F%B0%E7%81%A3%E9%83%BD%E5%B8%82%E6%9B%B4%E6%96%B0%E5%8F%97%E5%AE%B3%E8%80%85%E8%81%AF%E7%9B%9F/%E6%94%BF%E5%BA%9C%E8%AA%8D%E8%AD%89%E7%9A%84%E6%94%BF%E5%BA%9C%E5%BC%8A%E6%A1%88-%E7%BE%8E%E6%B2%B3%E5%B8%82%E6%8D%B7%E9%81%8B%E8%81%AF%E5%90%88%E9%96%8B%E7%99%BC%E6%A1%88/441828642531650
這是2012年的事....


說真的,還是看不出來政府有事先告知聯開宅購買戶說...這邊將來有被改成社會住宅的風險。弊案歸避案,突然改成社會住宅是另一回事。所有權人真的可以想幹嘛就幹嘛嗎?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沒辦法讓人放心終生租房子, 因為房產所有權人(房東)想幹嘛就幹嘛。現在政府帶頭為所欲為,這樣對嗎??

我不贊同市政府粗魯的行為,如果我是原自住戶,我應該會擔心到睡不著,畢竟是多年心血想買個房子安身立命,花了幾百萬頭期款,每月背幾萬塊利息,只要有風吹草動,都會讓人非常擔心,何況這是社區的重大規則變動。請不要一廂情願的說 "有什麼好擔心的?",有點人性好嗎??

我也不贊同台北廣設社會住宅,因為它會強力吸引其他區域的人往台北衝,尤其是青年人,惡化各地區的均衡發展。長期更對台北房市不利,然後再拼命課稅想壓制房價,這行為真怪。大聲叫好的人很多是在台北租屋,而且是離鄉背井到台北去,如果真的是為長期著想,這措施只是短暫讓你興奮而以,將來呢? 以後的人呢?

如果蠻橫的犧牲少數人是對的,變成慣例,希望下次輪到你的時候,你也可以安靜的承受。

臺灣真是一個笑貧不笑娼的社會。

政府的房子要出租還要左鄰右舍同意啊?這不是笑話嗎?還擔心租屋者素質不佳?坦白說租屋的若惹麻煩要趕走不難, 若是你隔壁屋主整天在那裡抽煙、製造噪音、聚賭等,你是趕不走的,所以要搬的是你。

我公司在美國目前正與一個建商合作,有個住宅開發案,是在富人區的區域商業中心蓋“高級出租公寓”,預計月租跟在普通區域買個好房子的貸款月繳差不多。也就是將來能在那裏租房子的人,收入絕對是至少中上。結果在公聽會時被富人區的居民打槍,他們不要那塊地蓋出租公寓,要求改成蓋出售的高級公寓,他們對一樓的商業要進駐甚麼類型的店也很有意見。

富人區有個類似市政審查委員會的民間監督機制,組成份子以無腦的貴婦為主。第一次開會時,有個貴婦說她反對蓋出租公寓! 原因是如果租客養狗,那些狗的狗尿特別臭! 規劃局的人聽了傻眼,再確認一次: "你的意思是說,租屋者養的狗撒的尿比自有房屋者養的狗撒的尿還來的臭,是嗎?" 那名貴婦也一下子愣住,才小聲地說 "嗯,對!" 現場的城市規劃專家個個都忍不住當場笑出來!

現在看那些反對社會住宅的人提的意見,就讓我想到那名無腦貴婦。

買房之前,最重要的是鄰居
買房的人比較不喜歡太多出租房的大樓或公遇,
是因為無法選擇生活型態較“適合”自己的鄰居

x5303052 wrote:
俗話說的好,千金買...(恕刪)
說真的 產權屬於政府的
只要在合法範圍
政府要如何做 都可以
租多少 也是產權所有人的權責範圍
根本不用告知周遭住戶
難道樓上要租人 還需要請求樓下同意
(這就跟你鄰居買房後 不自住 要出租 你還能說啥呢?)
根本沒有抗議的理由
也無所謂粗暴問題
只要管理得當
社會住宅根本不是影響身心的嫌惡設施




而且這樣的社會住宅 如果能夠 再多推一些
各種地點 各種出租價位的都有
讓想租的人都可以選擇 想買的人另外自己去買別的
各不相干

喜歡買屋置產 炒作 投資 當包租公的人 就去買
喜歡租屋過日的人
有錢 可以去租品質超優質的豪宅
沒錢 也有政府提供具有一定品質及優良管理的社會住宅居住
而不用被一些不肖的房東剝削(如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十萬條款)

各取所需

[產權本來就是北市府的 產權本來就是北市府的 產權本來就是北市府的]

而且短期出租(10年內) 遠比出售 對於北市府有長遠的好處
至少這是一個長久的收入 而非短期收入 且最後產權還是全市民所有

甚至建議目前國有土地 應該不要再出售 而應改用出租方式
蓋屋後
出租住宅 或 商場

只出售50年的地上權
50年一到 收回重建或重新規劃
這樣政府才能長長久久經營 不然最後地都賣光光 以後推政策 不知要如何推行

(一定又會有網友說 這樣是社會主義 共產主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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