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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5更新,最高法院刑事判決,本案結束,感謝網友長期鼓勵支持。


舊稻草好點火 wrote:
犯罪嫌疑人的父母 也...(恕刪)


之前是有位資深房仲說有認識我這選區的重量級立委,可以幫我請去跟他們關說但要收斡旋費用。
房仲很喜歡看到客戶被弄得暈頭轉向找人去關說阿,令人不敢想像房仲平常到底都在幹些甚麼事。

富有族 wrote:
恩相信大家都懂小春大...(恕刪)


主要是要看國家如何處理,因為他們主要的詐騙國家,褻瀆司法威信。

富有族 wrote:
恩相信大家都懂小春大...(恕刪)


要看國家如何處理,因為他們主要的是詐騙國家,褻瀆國家司法威嚴,國家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我是因為國家被詐欺導致間接受害。

我很想對付那些傢伙

偏偏我打字超慢的

有些人打字內容好像頭頭是道

好像在為仲介護航

真不知道他們為何那麼會扯

舊稻草好點火 wrote:
我很想對付那些傢伙偏...(恕刪)


底牌不可露出,房仲還有隱藏版的證人尚未出庭作證,目前已知有兩個,人數或許還會增加,不知這種有沒有配件?如果有就要很小心了,不知會不會有別家店來支援,想到真是很可怕。
房仲業裡,提告好像也算是業績?我看吳宗益有上台接受2011年下半年度業績表揚,他出庭作證時是說這個案子是他第一個有成交的案...

看到今天自由時報報導:
〔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堂堂碩士生,竟落魄到偷1瓶12元的多多飲料止飢!
這種的小小的偷竊案都上報了,吳宗益跟陳霈慈兩位碩士生做偽證詐騙服務報酬怎沒上報呢?
這應該更吸引人注意吧!

黃坤安還不趕快去跟媒體投訴,不是說要叫媒體來採訪我嗎?我到現在還沒接到媒體的電話阿。
都敢上來留言了,把事情鬧到報紙上甚至總統府不是更好?
記憶一下,內容真多,有時間慢慢閱讀!一方面也不想讓它沉!!!
呼~ 不小心連結到這篇,然後....

就回不去了


太精彩了,光看完那些貼圖,就已經讓我頭昏眼花了
可見樓主在訴訟的過程應該也是花費更多心力,
要是小弟應該就屬於那群「被坑」的死老百姓吧!

希望樓主可再分享一些交易時,避免上當的事項!

毒舌卡子 wrote:
呼~ 不小心連結到這...(恕刪)


更精彩的還在後頭,請期待,還有兩位員工沒有出來作證,另外也不曉得還有沒有隱藏版的證人要突擊作證,我在具狀給公訴檢察官請求調查。


陳小春2525 wrote:
兩位員工沒有出來作證,另外也不曉得還有沒有隱藏版的證人要突擊作證


可惡阿 可惡到了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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