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春2525 wrote:這個方法最近也遇到了,不過我就想哪有那麼巧,留著自己上網賣,因為為了這個買方,據說要簽約才能接觸,不過這個我不會把他當成詐騙,只能說慣用的技巧,不過自己賣就是機會少很多,過一陣子還沒賣出,免不了還是找仲介,不過該賺的還是要讓人家賺
因為房仲說有買方出現...(恕刪)
結果95%都在吵架仲介好、或不好,一般約好、還是專任約好
沒有回答道樓主問題:
同事最近有和仲介人員去看了某間房屋,但是想和找屋主私下交易,該如何做較好??
最常見最有效是由該社區警衛(物業管理)切入,他們都有住戶資料、電話。你要如何取得?又能不讓你跟提供內線的人有違反法律之嫌?要看你自己的手腕了。
比較安全的是看有沒有認識該社區住戶的朋友或同事,透過他們來取得住戶聯繫方式,這樣比較安全一點。
屋主和仲介簽的是一般約,合約截止日是8月X日,合約截止期滿後兩個月內不能與仲介帶過之客戶及(客戶二等親內人員)交易..
一般約,同小弟之前提過,有可能屋主以「錢最高者得」為最優先事項,這樣你當然有機會。
但也有可能屋主其實跟(多個)仲介都很熟,屋主是有在投資的投資戶,這樣你風險就昇高了,會不會變成房仲的黑名單?
至於越過仲介是否買、賣雙方有無合約上之法律問題,很多人講過了,違不違約的,我就我不贅述了。
那這樣的話是否只要和屋主約好11月後再交易就行了,或者請同事姐夫(姻親)出面先把房子買下來,過幾個月後再過戶給我同事,這樣的話不知是否可行??
煩請各位大大解惑...
我說過你要站在屋主心態去想,請問你,屋主8~11月間的風險是不是要他自己承擔?
萬一飆漲他不賣?
萬一下跌你(朋友)不買?
萬一此風險衍伸出的價金高於6%仲介費?(例如天災人禍瑕庛...等等)
買賣雙方不是笨蛋,自己可以好好想想:利益 vs 風險,是否值得執行計畫。
有仲介居中,至少有道防火牆。
還有即使你(朋友)找人頭跟屋主買下
也有很多「不確定」之風險
例如:
1.再過戶給正主,那奢侈稅?立法院會不會修法延長?
2.如果要貸款?如何解決技術性問題?
3.人頭買進又賣出,綜所稅(不一定是作成賺)也要申報,會不會衍生其他問題?
1000萬成交,屋主收到960萬,買方付了1020萬,仲介收到60萬。
那你付990給屋主,跳過仲介,皆大歡喜?你少30,他多30,雙方真高興!
我也希望世事都是如此理想!
實際壯況是
套一句流川跟仙道講的:打籃球可不是在算數學!
賣不到屋主願意賣的價格,一切都是屁。專任還是一般是重點嗎?對買賣雙方價格才是重點
我有說過一定要簽專任約嗎?你可以回頭去看我所有發言,不怕你看。也不怕你質疑,但有人就是怕被質疑,所以就檢舉我的發文。
前面竟然有人說我買房子也付好幾次仲介費,怎麼省這費用,是裝傻嗎?全部自己來就好,一塊也不用付仲介。要找仲介,又要不付費,不是奧客是什麼?
如果透過仲介談,真的談不下來你的價格,同樣價格屋主願意在合約外跟你成交,那仲介也不能說什麼,因為那個仲介沒本事談到雙方願意成交價格。
嫌仲介費多,可以自己來,不是嗎?台灣法律沒有規定成交一定要透過仲介。
在賺錢的世界,你爭我鬥,難道只有仲介這行業才會發生嗎?不要把自己講得太清高,也不要把自己公司講得大家都是手牽手一起努力,多的是為了往上爬而努力,不把別人踩在下面,怎麼爬上去
遇到不肖從業人員,請對人,罵全部,憑什麼,那你犯罪了,別人可以罵你全家嗎?
陳小春2525 wrote:
我心理有數啊,我對所有房仲做過甚麼事
有道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蛇"
法官也不是白痴...先透過仲介談真的談不下來,合約到,賣方在跟買方成交,你確定法官會判仲介贏嗎?你就是嗎??不然你怎麼說的斬釘截鐵..
你這種人大概也不會找仲介..那最好..你也不用每天被害妄想症,你累仲介也累..你也罵幾個月有了吧..還不夠啊...我看不止仲介..是所有事情,應該得罪到你,都會被你在網路上生活上罵好幾年..
仲介的合約都是參照內政部版本修訂出來的,沒有對誰特別有利...有疑問請找內政部..怪仲介沒有用..
上面有人說專任約仲介才能搞得到賣方,一般約不行...不覺得這是歪理嗎?是變相鼓勵大家簽一般約就可以亂搞嗎?專任約不可以違反合約精神,一般約就可以違反合約精神嗎?
意思是沒照像沒錄影機就可以超速嗎?沒臨檢就可以酒駕嗎?根本就是歪理..
lily3682 wrote:
如果談不下來,應該多...(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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