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是從法規下手,
自住的房子,或者出租的房子,必須10年才能再次交易,
加上原價乘以通貨膨脹係數,再加上10%漲價上限。
出租的房子,要從自住轉租屋,要在另外增加2年,每次轉換增加2年。
就是要控制交易次數與價格,不能把"基本需求"的東西,搞成像"藝術品"這樣的奢華品般看待。
杜絕超短期投資客,與隨便規劃,浪費建地的建商,把他們逐出市場。
至於登記辦公室的,就讓他們自由發揮,把投資客搞死。別搞到真正有需求者。
另外,修法讓受理檢舉的門檻降低,並指導如何調查規避法規的建商。
很多建商,並不是已未來10年20年的遠景,在作建設。
只想快點把建物蓋好賣出,飽和了拍拍屁股走人,反正賺夠錢就移民到舒適的渡假地方退休過生活。
很糟糕。
wsctw wrote:
你的辦法還是太複雜....(恕刪)
回到最初最簡單的道理~自由市場本來就是你甘願,我情願的買!
不要嫌房價貴,貴就不要買!
你覺得建商貴,但有錢人覺得的便宜,所以多買好幾間不賣,投資客看到曙光,一次也是好幾十間的掃房,準備大賺一筆!
"供需問題~炒作問題"週而復始,循環不已!
閒貴,不要買!
當大多數人都買不起時,有資金的建商有本事就撐住不要跌,有資金的投資客有本事就繼續開高高賣!沒本事的建商開始賤賣,跌價賣,落到底的投資客開始賠本跳樓賣...你跌,我跌,大家一看...挖~~都跌了...市場又顯現出供大於求的情況..房價就開始往下跌!
現在沒跌~嘿嘿嘿~~還是進場好!
因為總是要很有人最後犧牲一下!你?我?他?
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買貴無法退差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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