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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釋憲案經大法官不受理!!!

cazando wrote:
有沒有違憲,不是你我說了算也不是學者或部長說了算,得大法官說了算
任何人都可以有疑慮沒錯,但不能因為你有疑慮或我有疑慮就所有的人正事不幹了吧?社會上還是得有個大家遵行的規範啊

所以在該條例被解釋成違憲之前,是否王家有依照法律規定去做的責任義務呢?
要是事後王家申請釋憲,大法官說這法規違憲的話,我保證我會到場支援王家爭取國家賠償
但現在法規並不違憲啊,要抗爭甚麼?何況王家的土地又不是無償送人了,五戶五車位的權利變換也有上億的價值了吧


這件案子大法官沒說合憲或不合憲、違憲或不違憲。但是目前大家都知道有爭議、要修法。

我們當然要守制度啊,但制度萬一犧牲了少數人的權利怎麼辦?不准他們抗爭嗎?世界上哪件公權力侵害民眾權益的事情沒有引起抗爭呢?

王家自身的透天厝、土地明顯已經受到損害,他們當然能守護自身的權益啊。

你說的權利變換是一回事,問題人家王家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就是不接受權利變換啊。憲法也沒有說可以允許人民的身家財產可以被變換的事,但目前現行都更法就是這樣搞。所以才會引起爭議。

當然你說王家和學生這些人不守法也罷、抵抗公權力也罷。有沒有違法、有沒有守法、在這件案子上抵抗公權力對不對也是由法院說的算,也不是由你我在這邊論定。

只是在法還沒修完前,大家因各自立場各自採取行動而已。誰有錯,國家事後會來追究。
有關強行徵收的第25條之1爭議條文...王家有被徵收嗎??? 強拆條款有被刪除嗎??? 依新法王家可以被排除嗎?? 還有..王家是可以提釋憲的..而不是等修法..因為就算修法追朔過往這題還是沒解的...對王家而言提釋憲才是最好的路..我是真的搞不懂為什不提拉....
喔,釋字523;但還是無法支持你搞笑的說法

都更條例未被宣告違憲前,是推定合憲
這個是吳大法官的說法
至於有爭議什麼的,你個人可以認定違憲
但法律可不是這樣玩的
你想當超級大法官,你就去當吧

你也可以繼續叫王家跟學生去對抗啊
反正下個月我會去士林地方法院 地檢署
告發 某些人妨礙施工 觸犯刑法強制罪

你可以叫他們拿你的說法 看檢察官 認不認同

當然啦 被關是關不到你啦


以下是吳大法官 FB節錄
法律一經公佈即推定為合憲, 除了釋憲機關經過繁雜的審查程序宣告違憲外,沒有一個機關可以說法律是違憲的。
Idnes wrote:
有關強行徵收的第25條之1爭議條文...王家有被徵收嗎??? 強拆條款有被刪除嗎??? 依新法王家可以被排除嗎?? 還有..王家是可以提釋憲的..而不是等修法..因為就算修法追朔過往這題還是沒解的...對王家而言提釋憲才是最好的路..我是真的搞不懂為什不提拉....


提釋憲藍綠立委不是都提過了?現在就是直接進入修法程序。

在現行都更法中王家就是在強制徵收之列。您可以翻翻網路上的資料。

至於修法內容就要看立委諸公怎麼替人民權益著想了。

你如果非要王家提,那我確實不知道他們為什麼不提。

或許王家可能認為藍綠立委都幫他們提過啦。

太過臆測的部分我就不回答了。至於接下來王家能不能獲得賠償,那就是修法過後的事了。

基本上小弟已經貢獻所知,給大家參考了。

小弟就不再回應囉。
dirtypoint wrote:
都更條例未被宣告違憲前,是推定合憲
這個是吳大法官的說法
至於有爭議什麼的,你個人可以認定違憲
但法律可不是這樣玩的
你想當超級大法官,你就去當吧

你也可以繼續叫王家跟學生去對抗啊
反正下個月我會去士林地方法院 地檢署
告發 某些人妨礙施工 觸犯刑法強制罪

你可以叫他們拿你的說法 看檢察官 認不認同

當然啦 被關是關不到你啦


反正小弟的說法你不認同也罷、認同也罷,我一點都不想要說服你。

至於學生和王家有沒有錯、聲援者有沒有錯,不是你來論定而是由法官。

小弟一點都沒有想當超級大法官的意思。小弟只是在這邊提供另一種視角的真實而已。

當然不用你說、我說他們就會繼續對抗,而且他們也知道會面對什麼樣的困境。

一樣我說了,他們那些學生也早就講了,歡迎提告。

不過,現在不就是已經告了一堆了嗎?

要準備提告個時候打個招呼啊,我好來揪團讓你告。

dirtypoint wrote:
以下是吳大法官 FB節錄
法律一經公佈即推定為合憲, 除了釋憲機關經過繁雜的審查程序宣告違憲外,沒有一個機關可以說法律是違憲的。


原來是FB留言啊,嚇死我了==。

不好意思,我只認公文,等公文說這件案子上現行都更法是合憲,麻煩再通知我一聲。

我現在只看到公文說:駁回釋憲、先行修法;修法不過再提釋憲。


好了,小弟就回應到這邊了。
在現行都更法中王家就是在強制徵收之列...但是沒有被徵收..有發生跟沒發生的事要說清楚...是被權變了(王家雖說口口聲聲不知情不同意, 我也想相信他, 但是我選擇想信法院的判決書)...回到修法後的這題目...老王家還是會被法院拆掉..除非他在都更成案前就作他應該做的事(把自己袋地的事情解決掉)...釋憲的事..大家都在打混仗...其實說白了大家心裡都有底...所以立委就提了一個不會過的樣板應付一下...保持模糊空間好操做麻..真的釋憲下來白紙黑字想輝都不好揮了....對了我要是當事人..我一定提釋憲來保障我的權益...除非我知道要贏的機會不大....
歡迎提告?

那聯盟被告了怎麼狂在fB 哭哭 什麼濫訟,讓你法院走透透

怎麼你說的跟聯盟講的完全不一樣

不要老是用王家或是彭先生 的百變說法
王家駿收掛號信判決書寫得清清楚
王老師還要鬼扯什麼嬸婆收的
要不要先串供一下啊?

轉貼自FB 都更怪手下的王家組合屋日記
儘管近一個月以來,組合屋內部將近20人身上背負著莫須有官司,我們依然堅持不走狗咬狗路線,在組合屋工地的現場,進行近身搏鬥以便進地檢署亂告的骯髒手法,我們看不起,也從未正式提告反制,只是不屑地看著我方被告訴數量不斷攀升。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愛與和平

以下轉自都更受害者聯盟:

相信昨天有不少朋友們看到蘋果日報上連續兩則對於士林文林苑-王家組合屋現場報導,都嚇壞了。

和平捍衛的心願怎麼會走了調?但我們要駁斥:最可怕的殺人方式,莫過於媒體濫權、斷章取義,抹黑人卻毋須負責。

「文林苑同意戶自救會公布數據,指雙方近四個月衝突達一百二十五件」。感謝文林苑自救會雇人日夜紀錄,讓大家知道:放棄暑假、下班休憩時間,自願留守在此的學生、市民與王家人們,在這段期間以來經歷了多少衝突。

但實際上,下列這篇報導背後的真實,有記者真的在意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810/34429355

遠距離觀看:不過就是一群不知為何而吵的人,真的是這樣嗎?

真相影片在此:工人強奪王家14號土地上的沙包,王耀德先生竟然還好心幫工人護住頭。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T1ZVTUGDT8

最荒謬的看圖說故事報導,莫過於此。

在此向關心此事發展的各位報告:我們從未放棄堅強、和平守護原則,任何惡意透過媒體廣告散播與攻訐,並不足以動搖每個小市民們守護、並實踐土地正義的決心。

期待一向實事求是、追求真相的蘋果日報,能繼續秉持專業良心,糾正問題報導。

我們相信:新聞可以被收買,人心不能。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T1ZVTUGDT8

平心 wrote:
原來是FB留言啊,嚇死我了==。

不好意思,我只認公文,等公文說這件案子上現行都更法是合憲,麻煩再通知我一聲。

我現在只看到公文說:駁回釋憲、先行修法;修法不過再提釋憲。


好了,小弟就回應到這邊了。...(恕刪)


容我提個醒
法律只要是依照法定程序提案表決通過發布施行的,就是自動被賦予合憲的地位,不需要脫了褲子放屁去宣告其為合憲

只有是否違憲才是需要經過大法官解釋其為違憲,此法規才違憲

所以你就別搞笑說要等公文說都更法合憲,因為沒人會多此一舉去宣布一個本來就合憲的法規合憲
原來 公文書就是某個公視記者 隨便抓個網書,不求證隨便寫的文章
那段臉書 還是聯盟許同學寫的, 記者連採訪那位工人都沒有
還說是工人暴料
記者還真是公正、還真好當

怪不得有人隨便拿大法官不同意見書(不同意見書就是大法官個人意見,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隨便擴張胡扯一通
吳大法官 不同意見書(個人意見)當聖旨
結果吳大法官臉書的個人見解 就是放屁

組合屋的法律程度 就是這種搞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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