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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過高的斡旋金嗎?

有時後過高的斡旋金好像也沒有什麼用 , 幾年前看到一個店面要賣, 開價1150萬, 我出950萬 ,並開200萬斡旋金給仲介 ,我不知道這個仲介是第一天上班的 ,還是我開的芭樂價, 議價結束後就把200萬支票退給我, 後來那店面過了半年後賣掉了, 成交價約980萬
現在是完完全全的買方市場,你真的可以直接說
從賣方那裡拿50萬斡旋金過來給你, 再來跟你談.
這樣才能表現出對方有誠意賣房子.

大大,這個好笑,不過可能快要成真了
我最近剛成交,斡旋金也只有給十萬呀,成交價超過一千萬喔
peihsin1112 wrote:
最近看了一棟華廈,條...(恕刪)


恭喜你,他的目的只是想要沒收你的斡旋金,假如你反悔的話(成交轉為定金)

他沒跟你說明內政部版本的條文嗎?你可以用另一種方式來談,根本可以不用錢的
通常仲介公司並不贊成業務人員收取太多的斡旋金, 斡旋三日的時間內可同時收很多筆,只要在最後一天捲款而逃就是一筆可觀的數目,
也沒有甚麼錢太少不好談,他不幫你談你不會找別人嗎?
這年頭房仲業務人員不難找吧
如果 你很喜歡且真的ˊ有意購買

我個人認為 開多少斡旋金應該還好吧 (反正談不成錢就會退回來)
這好像是否買方市場無關吧..
(我現在住的房子 總價和你的差不多 當時就是出50萬的斡旋金 當然我是很喜歡現在住的房子啦)

補充

如果你擔心錢如網友所提到被捲款逃走
可以開支票 給仲介公司
或者
在票期上開15日(比如 斡旋是15天)



敢出兩千萬的房子
賣方一定心動
買方也較不會是裝笑為低
至於仲介............
小心他是湊跑路費
可以說,要約拿來簽,一毛都不用先給
我覺得應該是樓主已經出價達到屋主的底價了

所以仲介要求高一些的渥旋金

如果你反悔或屋主反悔都必須付出等同渥旋金的罰款

這樣成交機會大增

如果只收三萬,買方途中後悔,賣方就只能收到三萬,仲介一毛都收不到........

所以.......................知道該怎麼做了嗎..............
peihsin1112 wrote:
我要開一張本票價錢是50萬,"屋主才會感覺到你的誠意",
...(恕刪)


(1) 版主開的價已超過屋主底價
(2) 50萬是小魚釣大魚,屋主同意而版主反悔,版主損失50 萬
屋主同意,版主同意,恭喜成交,不過買貴的機率偏高
(3) 斡懸金行情就是不超過10萬,3萬也不過份,跟房屋開價1000萬或5000萬都沒關係
我看50萬代表"仲介才會感覺到大魚上鉤了"
另外買方展現"誠意",不也代表賣方可以守住價格嗎? 這樣議價時還有殺價的機會嗎?
看了樓上一些的回文,
全然都站在買方立場設想,
這樣會是公正立場的買賣溝通方式嗎?
或是大部分的人因為如此買賣成交的?
買賣雙方都無需藉由文字承諾來約束規範買賣使其順暢...

亦或走回仲人媒介的時代,
凡事以口頭告知皆可
那意外狀況也就可以產生,
買賣雙方都隨時可以拿些莫須有的理由主張不履行,

不過這樣其實也是不錯的啦!!
最大的優點就是.......可以減少很多的介紹費用.
但是所產生的反效果導致無法成交甚至金額損失,
就自己摸著鼻子來碰運氣吧.

或是有人認為有比斡旋或要約更好的方式,
例如在斡旋金上頭著手,
不以現金為主;而採用商業本票替代,
開立商業本票同時裡頭註明僅限針對本案斡旋使用;
或是提供更好的買賣模式? (拉豬賽或偏頗立場發言者請點上一頁)
我老實跟你說實話
我以前做過仲介
這50萬讓你越陷越深
你給我後
保障 屋主要加價
你不用給 叫他把錢還給你
保險3萬他也收
ffffeeeeeeef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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