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小弟置產是在南部..但我相信做法大同小異..當初小弟的買賣合約書載明成交價...
485萬(頭期30萬)...小弟用找了某家銀行確因區域分級關係只核下455*0.9=409.5
跟老婆討論後認為目前房貸利率仍算低..就順便多貸一點好運用..
回頭去找建商請他幫忙重寫買賣合約..建商說這不在服務範圍內的..恕難幫忙~~ 結果
小弟反問他..如果是透過你們辦銀行貸款呢? 建商說:這是技術性問題..交給他們就可
以克服..果然透過他們的技術性處理..另以成交價685萬送件 鑑價成果是608萬..實際
核貸8成=>485萬 技術處理下的結果就是等於全貸...
等我今晚回家再拍我實際的買賣合約書跟權狀他向權利部的照片給大家看..省得有些人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所有願意分享經驗的人好像都是仲介..說的經驗好像都是在放臭屁
當然啦..如同前面有大大說的...買房子還是量力而為..小弟手頭足夠直接現金打死..但房
貸利率算偏低.以目前利率我每各月只需繳2.6萬左右.所以..我跟我太太比較傾向多重運
用手邊現金~
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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