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買賣房仲服務費6%上限制度合理嗎?台灣房仲專業?還是合法抽血?房仲看這篇應該超不爽!

磋商就是房仲的工作項目
不然你可以自己消耗你的時間
來跟一大堆的潛在買家磨合
6%就是很直覺的算法
想賣貴導致長期滯銷
最後成交之後才在那嫌棄
是不是想法出了什麼問題
如果嫌貴 是不會降價賣嗎
之前還有一種作法,跟仲介說去跟賣家爭取更低的價格,再包一個紅包給仲介。
仲介會很樂意,而且買付出的錢還更少。
%數從來都不是固定的,1%常有的是
這個制度早就該改了,但是牽扯到利益太大,一定會有人強力反對的。
Jimmy419 wrote:
賣過2次房, 林北都是直接跟房仲說我要實拿多少, 有本事賣高多的都是你的!!

所謂的實拿,是扣除了仲介費用,還是連代書、政府稅金都扣除之後的實拿?
Jimmy419

就是成交後我要拿到的錢, 政府的稅不算在內

2025-12-13 10:19
這件事我好幾年前就有疑問了
現在的房價比十多年前多三~四倍
房仲的服務不敢說沒有進步,但絕對沒有好超過1.5倍
不懂為什麼制度那麼不合理還有那麼多人願意被當肥羊宰
仲介是兩頭抽喔,買賣都抽...
不然怎麼開的比便利商店還多,這年頭能開那麼多實體店
很同意 的確以固定6% 比例制度 是不符合 勞動與利潤的原則

過於粗暴簡單 對上升市場很有利

做一樣的工作付出, 但是利潤與報酬卻是會大幅升高. 重點是消費者在支付龐大金額.

建議跟AI商量, 試著提問找出更平衡的長期解法.
田部辣Luminary wrote:
各位造嗎
台灣房仲服務費最高6%的規定
始於民國89年西元2000年
記起來記起來
是在民國89年由內政部訂頒的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明確規定
仲介收費總額不得超過成交價的6%
但強調這是一個上限並非固定比率
鼓勵自由議價
目前市場行情通常賣方付3-4%
買方付1-2%
但這有被誤解為固定費率的現象
台灣的房仲制度有個大家不敢講
卻天天上演的荒謬
房價飆到天上
但仲介佣金制度
還停在五百萬年代的博物館裡打瞌睡

當年一間500萬6%是30萬
雖然心痛但還算能吞
現在動不動2000萬3000萬,
仲介照樣用老規矩算比例
2000萬收120萬
3000萬收180萬
仲介的工作難度有提升四五倍?
手上拿的手機變成會發光的魔杖?
還是帶看時多幫屋主跳兩段大展鴻圖?
如果沒有
那這筆驚死人的抽成到底合理在哪?


更好笑的是一些老實人
或是沒賣過房的傻妞常被收到4%
但買方那邊也不輕鬆2%跑不掉
於是這場交易就變成
買方邊付錢邊皺眉,
賣方邊簽約邊滴血
仲介站在中間拍拍手收錢
兩邊都痛
只有一邊爽爽賺

這套制度的殘酷之處是
房價越高仲介抽成越爽
但買賣雙方卻越來越窮
而且越不透明越沒規範的環境
越容易讓你談不出合理收費
最後只能硬吞

全世界早就有無數替代方案
低率制
定額制
階梯制
平台制
透明制
韓國日本歐洲多國都不會出現台灣這種
一支筆畫到底
越貴越好賺的奇景
台灣目前卻停在原地
像把舊皮鞋當成傳家寶

更荒謬的是
主管機關仍把6%上限當成萬年基準
問題來了
房價是沒在客氣地噴上去
佣金制度卻像被釘在地板上不動
房價漲三倍
手續費也漲三倍
這叫制度?
這叫自動加薪

賣方的立場很簡單
願意付費
但希望付的是專業不是房價膨脹紅利
買方的立場也很簡單
我都要付頭期款付到快斷氣了
為什麼還要付一大筆2%?
買賣雙方都在喊痛
只有仲介對現況滿意
這不就很好說明哪邊要改革?

改革方向不是沒有
佣金上限調到3%或更低
設定高價屋絕對上限金額避免抽到翻掉
大額成交採階梯式費率避免超額剝皮
強制公開收費細項讓黑箱無所遁形
引進更多定額+平台方案
用市場逼出透明與合理

這些不是天方夜譚
只是台灣不願意改
制度可以保護專業,
但不能保護暴利
房價已經夠嚇人
佣金制度不應該再補上一刀


賣房不是去當肥羊
買房也不是交保護費
既然買賣雙方都覺得不合理
制度就該改
不然台灣永遠停在
房越貴
仲介越爽
人民越苦的循環裡

最後
對這議題有自身經驗的買家跟賣家們
你的熱情討論與分享經驗
將會讓這個房仲收6%的議題
被議員被立委看到當政績
看看能不能早點送進去議會改革
不然大家就繼續擺爛20年
給他爛
當然,
房仲朋友不要太安靜
站出來
歡迎蓋樓說說你的付出與苦處
下面一位


所以你這輩子有付過一次仲介費嗎??

買不起房的人總是在斤斤計較

真那麼不合理 為什麼還那麼多人找仲介幫忙買賣房屋??

你當人家都錢太多嗎??



這時代和過去不同

過去沒有網站能自己賣房

你連想打廣告都是問題

旦這時代有很多售房的網站可用

想賣房又不想付仲介費的人大可自己去打廣告自已去賣

如果真的那麼好賺

為什麼大多數人還是願意找仲介去買賣房屋??
田部辣Luminary wrote:

當年一間500萬6%是30萬
雖然心痛但還算能吞
現在動不動2000萬3000萬,
仲介照樣用老規矩算比例
2000萬收120萬
3000萬收180萬
仲介的工作難度有提升四五倍?
手上拿的手機變成會發光的魔杖?
還是帶看時多幫屋主跳兩段大展鴻圖?
如果沒有
那這筆驚死人的抽成到底合理在哪?

...(恕刪)


我自己的經驗

新人仲介有機會談

成交超過一件以上的同一個仲介有得談

物件超過5000萬的賣家有得談

買方通常不容易談

因為買方仲介費1% 本來就不高

賣方容易談是因為談實拿比較方便

而且最後會不會成交的關鍵還是在賣方
tuan88

acliu2 買方不容易,通常仲介抽不到這麼多,就直接說屋主不想賣就退斡結束這一回合了、甚至都不會到簽斡旋金這一步。

2025-12-15 6:47
tuan88

acliu2 還有些仲介會介紹買家去買預售屋,因為預售屋沒有仲介費,但是介紹的房仲依然可以從建商那邊拿到獎金。現在很多房仲公司也賣預售案的。

2025-12-15 6:50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