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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車位空間規劃問題不能停機車?

只要管委會通過 汽車停車格是可以停機車的

如果讓機車停在非B1層 會造成上下樓層的車道容易發生危險

非常不建議這樣做
ejan1969

不是管委會通過,而是要區權會通過,而且要寫進規約裡,提交主管機關才能生效

2025-12-08 13:15
kim983 wrote:
最近入住新大樓機車位...(恕刪)

是你對法規根本不了解,現在大台北停車位格內只能停一台轎車,

就算是社區通過可停可放,政府來稽查一樣違法與重罰與改善的,

現在規定是格內放台車,格內與公共空間不能堆積任何私人雜物,

法條與罰則網上一查就有,政府都更法規與政策是每年趨嚴趨多,

你會覺得很心寒,但市政府管理嚴格首重安全才是真正保護住戶。
warwickwang

給你方法不去查,吃飯要喂到嘴裡們都沒有,實話實說不信就算了,居然說別人隨便唬爛,你去查清楚寫一篇來聞香不然也是只會625喔。

2025-12-09 19:55
tt_koupe

少丟臉了啦!給了什麼方法?問親朋好友? 還是一樣自己上網查? 問路人好了! 貼給樓主的文就是"新北市建築物機車停車空間設置要點" . 停車基本就是歸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受社區規約約束. 你別再丟人現眼

2025-12-12 21:17
你可以選下一屆管委會主席
把這個規定修改掉
說真的 每個規定制定就是出來遵守的
有問題就反應修改
假如每個人都那麼多意見自己出來選主席最洽當
kawli

1.管委會不叫"主席",那個叫"主任委員",簡稱"主委"

2025-12-09 14:16
kawli

2.管委會不是獨立於社區之外的組織, 它是遵守並執行區權會的有任期限制的代表團, 而區權會,就是全體住戶,不管有沒有爭執,人人都該輪流做一下管理委員體會了解一下

2025-12-09 14:17
warwickwang wrote:

大台北停車位格內只能停一台轎車,

就算是社區通過可停可放,政府來稽查一樣違法與重罰與改善的,

現在規定是格內放台車,格內與公共空間不能堆積任何私人雜物




這樣大雨的話, 地下停車場淹水, 只會淹到車子, 不會淹到其他東西, 是減少住戶災損的好方法.

去選主委啦,人家禁止不開放就看看有沒有實力選上開放讓大家有投票的機會啊,大致上都禁止一個車格同時停一機車和一機車,也有汽車格連機車都不能停的(大重可以),至少我住的大樓是這樣,但也沒有住戶抱怨,因為這樣單純多了

社區規約與決議:
  • 禁止:若規約明訂「一車位一車」或禁止放置雜物,管委會可依法制止。
  • 允許:需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並明訂於規約,通常會限制數量(如一機一車)及位置(如車位後方)

通常新大樓肯負責的管委會一開始都會比較嚴,看後續會不會慢慢開放
通常給汽車停進地下室的坡度都較陡,走機車會危險
我們社區原本也有想讓有2台機車的住戶可以停自己汽車車位
找專門的單位來測量,但事實上就是太陡,只能給汽車走
加上若是開放機車下去,怕增加擦撞風險,
這種警察是不管的,只能管委會協調
管委會也不想花時間去處理這些...
kim983 wrote:
哈囉?你有看清楚文章嗎,違法那就遵守,但目前沒有看到法規說不行,是管委拿奇怪的名目出來擋,我才上來發問,謝謝


您已是社區的區權人,理論上你手上應該會有社區規約,以及相關的停車或生活管理辦法
如果沒有,理直氣壯的要管委會提供一份給你
管委會不得拒絕,最多跟你要影印費
然後
一個字,一個字,仔仔細細的看
當你在這兩份文件都沒能找到禁止的規定
就可以去反嗆管委會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也要學,但是不用費心看了
我可以跟你確定條例裡絕對沒有

最接近是這條
第 5 條
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

除非管委會能定義汽車位停機車不叫正常使用,而且區權會已經通過
ejan1969

正確做法,一切以規約為主,不是主委說了算,修改規約要透過區權會,不是管委會說怎樣就是怎樣,依照規則來行事,大家都有準則可以依循

2025-12-09 15:45
kawli

年輕不懂事的管委會很容易這樣,自覺是為了社區長治久安著想,很多事都先暴衝了再說..之後坑跳不完...

2025-12-09 17:19
感謝kawli大大的建議及解說
(按成回覆而不是留言,還刪不掉
管委會並不是妖魔鬼怪
我個人寧願相信願意出任委員的人,都是有熱血有抱負的有志之士
但是熱血之餘,能力及知識也要跟著培養
不然就跟義和團沒兩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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